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山西新规:职工工资低于平均水平领导薪酬下浮

2009年11月17日14:06

    稿件来源:太原新闻网

  企业职工工资下降 领导薪酬同比下浮

  太原新闻网讯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的实施办法》中做出规定,今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上年度或本省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支持该企业评先评优,其领导人员的薪酬也应同比例下浮。

  按照该文件规定,省政府每年都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指导线规定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应依法经过民主协商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一旦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应合理增加工资。如果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低于上年所在地级市职工平均工资60%,或者低于本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在安排工资增长时,要予以倾斜。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及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也不能增长。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经营者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要同比例扣减。

  对当年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超过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但职工工资增长未达指导线下线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向其发出警示信息。对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分配关系严重失衡、职工反映强烈的企业,将对其信用进行监控,并把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等情况纳入诚信评价档案,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

  对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报酬权益的行为,将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并曝光。

责任编辑:陈兰芳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