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其不备双手一伸 她把一对母女推下河
21岁开票员拒绝发票作假,连同不到2岁的女儿被推下彭州人民渠,小孩尸体至今未找到
开发票“走后门”不成,女子心生仇恨,竟将21岁的母亲连同其1岁零9个月的孩子推下湍急的河流,导致母亲死亡、孩子至今未找到尸体……昨(17)日,省高院在彭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利平故意杀人案。在庭审中,张利平及辩护律师否认其早有预谋,认为杀人只是“一念之差”;受害人家属则当场痛哭下跪,请求维持“死刑”原判。
案发经过
母女双双被推下水
2006年至2008年8月,张利平及丈夫在彭州市小鱼洞镇的“三义”页岩矿运输煤矸石。
其间,张利平多次要求在该矿任开票员的邓义玲开具发票时少开数量,以获取更大的利润,但遭到邓义玲的拒绝。
2008年8月8日早上,张利平邀约邓义玲到彭州市区购物,邓义玲抱着1岁零9个月的女儿前往。当日15时许,张利平、邓义玲在彭州市天彭镇白公路人民渠新官山大桥桥头等车时,张利平以到偏僻处方便为由,将邓义玲骗至该渠北岸的堤边。随后,张利平趁邓义玲不备,双手将邓义玲及其怀中女儿一并推入渠水中。
一审时被判处死刑
事发后,张利平走向桥头,询问附近路人“有没有电话”。询问未果,她便踏上一辆刚好经过的12路公交车。随后在目击者的举报下,张利平被民警和治安人员途中拦截,当天被挡获。
21岁的邓义玲溺水死亡,孩子至今未找到尸体。
2008年12月,成都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利平犯罪性质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认定张利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后张利平不服,提出上诉。
庭审现场
被告说:动手时啥都没想
昨日上午,省高院刑四庭在彭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上午10时许,已有近百人坐在旁听席上,当张利平被带进法庭时,旁听席上一阵骚动。
张利平身材瘦小,今年11月1日才刚满24岁。在昨日的庭审中,她表示自己不是故意杀人,只是一时失手。
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张利平承认,她也知道向邓义玲提出发票少开数量不合理,但她仍为此找过邓义玲三四次。
张利平说,当天她打算跟邓义玲谈开票的事,过程中有争执,她说:“她先推了我过后,我说我要过去解手。”等邓义玲侧过身去后,她就推了邓义玲一把,将邓义玲推下了河。
“她怀里抱着孩子,你有考虑到孩子吗?”面对公诉人的质问,张利平沉默片刻,然后低声说:“我没有想过。把她推下去的时候,我啥都没想。”
辩护人:预谋证据不充分
在法官要求张利平作自行辩护时,张利平沉默,最终表示由辩护人代表。
辩护人说,张利平归案后,首次接受讯问时便承认了案情,有认罪悔罪表现。辩护人以“邓义玲当天是否逛街并不确定、邓义玲下河后是否会游泳张利平并不清楚、邓义玲的回家路线张利平不能确定”等理由,认为预谋证据不充分。“危害结果的发生,张利平并不确定,不能确定为预谋犯罪。”辩护人认为张利平是“一念之差”,并且其亲属已对受害者做出赔偿、张利平有小孩需要抚养,希望法庭从轻改判。
被害人家属跪求维持原判
当辩护人请求法庭从轻改判时,旁听席上三四处都响起质疑声。除对赔偿表示不满外,一名身穿浅青色外套的中年女子、邓义玲的婆婆陈文慧更是指着张利平的背影痛哭质问:“不是故意杀人?才1岁零9个月的娃娃,你也下得了手……”
法警维持秩序时,陈文慧痛哭流涕,面向审判席双膝下跪。混乱持续了两三分钟,张利平一直低着头,没有回头。
庭审中,公诉人对张利平一连提出数个问题:“平时跑运输时是否经过人民渠?知不知道该渠水流湍急?”“你认为一个怀抱小孩的妇女跌进渠内,还会有生还的机会吗?”“孩子有什么错?她才一岁多,尸体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对此你有何感受?”
对这些问题,张利平均一言不发。1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由于案情重大,将择日进行宣判。
早报记者杨琴摄影华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