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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18日11:13
  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重庆11月18日电(记者杨成)今天上午,全国外资商业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与会各部委代表对其自身领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主题演讲。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在发言中表示,最高检察院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

  以下是元明的发言全文:

  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来函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想围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主题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基本情况;二是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基本情况;三是下一步的工作考虑。

  一、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基本情况

  高检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在2008年底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曹建明检察长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司法机关受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惩治、积极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调查研究,积极参加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

  2009年1—9月份,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努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09件1554人;共起诉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39件1822人。

  此外,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抄送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的审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提出移送公安机关的建议,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2件。注意发现和掌握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办,共立案侦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职务犯罪案件70件96人。

  高检院十分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宣传工作,通过《检察日报》、正义网及其他媒体,及时宣传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检察日报于4月22日三版刊登《“两法”衔接,步向体制建设阶段》,4月26日一版头条刊登《保护知识产权,让我们做得更好》,4月27日第三版刊登《刑事立案监督范围的扩展与触角的延伸》,文章介绍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情况及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发挥的作用,如通过立案监督,强化对行政机关处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监督,切实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以罚代刑等打击不力的问题;通过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久拖不决、侦破不力、处理不当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注意深挖犯罪,扩大战果,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及时批捕、起诉等。新浪、搜狐、新华、人大新闻等网站均予以转载。

  二、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内的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推动各地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文件精神,主动走访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不断加大对包括侵犯知识产权在内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查渎职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已有了很大进展。目前,上海、云南全市(省)范围内、江苏、广东、浙江、湖北、山东、河南、吉林等省的部分地区建立了“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较好地防止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4月高检院在江苏省常州市举办了“知识产权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邀请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海关总署政法司、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与会讲授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办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等,并请有关检察机关介绍推动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特别是移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经验。这次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对推动检察机关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和“两法衔接”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的工作考虑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高检院要及时予以督办。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情况,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注意发现和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

  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这一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实践证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可以使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也为检察、监察等机关的监督提供了案件,是推动“两法”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今年4月高检院在江苏省常州市举办了“知识产权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交流会上发言的大部分单位都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积累了许多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具备条件,今后检察机关把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作为“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争取有新的突破。

  四是在适当时机与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状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并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部署开展一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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