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娟娟 通讯员 姜东
今报洛阳讯 “不可能,车还没买回来,我咋能开着上路超速呢?”11月14日,新安县的胡先生望着刚收到的一份“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愤怒不已。
通知书里说,10月4日,胡先生的车在汝阳县某段路上超速30%,被处50元罚款并扣3分。
胡先生说,他的车是10月17日买的,10月19日上的车牌。随通知书寄来的还有一张车辆超速时被拍到的车尾部照片。
仔细观察这张照片后,胡先生很快发现了问题:尽管车牌号一模一样,但从车尾部分可以判断,当时超速的是辆面包车。
胡先生与寄送通知书的汝阳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交警部门初步判断胡先生的车被套牌了,并让他将自己车的车前、车后车牌各拍一张照片寄给他们,待查验胡先生的购车发票、行车证等后,如情况属实,交警部门将取消对胡先生的罚款和扣分。
据洛阳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如果车主怀疑自己的车辆被套牌,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报案时,车主应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原车前后不同角度清晰照片,并提供套牌嫌疑车辆资料,如收到的套牌车的交通违法通知单。若核查车主的车辆确属被套牌,交警部门会将被套牌车辆违法记录消除,并将严肃查处套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