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将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调解所减诉讼费财政补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8日08:40
本报讯记者张亮近日,河北省承德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文件,将法院调解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对法院调解工作制定了激励奖励标准,因调解而减少的诉讼费额度由财政一次性补齐。
承德县法院在调研中发现,制约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新民事诉讼法和新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后,诉讼费收取标准大幅降低,而调解案件又要减半收取诉讼费用,这样就出现了“调解率正增长,办案经费负增长”。这种情况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办案缺乏必要物质保障,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县委、县政府为此专门出台了《承德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法院调解工作提供了长效保障机制。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案件2065件,其中调解结案1751件,调解率达到93.5%,7个派出人民法庭平均调解率达到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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