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规局限制自由裁量权依法行政上水平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9日15:46
为进一步规范规划行政许可行为,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城市规划局修订完善了《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制度》、《不予行政许可说明理由制度》《行政许可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自由裁量标准》五项制度,标志着该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项制度对该局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限制,明确了行政许可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义务,确定了对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过失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并要求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项目,给予充分说明。同时,为推进“阳光规划”制度,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将行政许可程序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等内容以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德州市城市规划局通过以上几项制度的制定,促进了限制自由裁量权制度体系的形成。(李丽张鹏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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