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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南极设立3个特别保护区和特别管理区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20日16:11
  新华网上海11月20日电(记者张建松)遥远而神秘的南极洲是自然科学研究的数据宝库和天然实验室,保护南极环境是各国极地科学考察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从“2009中国极地科学学术年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已在南极单独或联合设立了3个特别保护区和特别管理区。

  据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凌晓良介绍,2006年,我国正式启动南极特别保护区的申报工作;2007年,我国与澳大利亚、印度、罗马尼亚和俄罗斯联合提请设立的东南极拉斯曼丘陵南极特别管理区获得批准;2008年,我国单独提出的格罗夫山哈丁山南极特别保护区管理计划以及中澳联合提出的阿曼达湾南极特别保护区管理计划获得批准。

  南极特别保护区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南极科学研究水平。据统计,到2009年底,南极条约协商国共在南极地区设立了71个南极特别保护区和7个南极特别管理区,总面积分别超过3000平方公里和5万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的保护区主要以南极动植物、动植物栖息生长地或者生态系统作为保护内容,以保护南极显著的环境价值和科学价值,小部分保护区则以保护重大的历史价值、美学价值或者荒野价值为主。

  我国与澳大利亚等国联合设立的东南极拉斯曼丘陵南极特别管理区,面积40平方公里,地处东南极伊丽莎白公主地普里兹湾东南岸,是南极第二大“绿洲”。由于这类沿岸“绿洲”在南极相当罕见,拉斯曼丘陵属于典型的生物地理区域,具有重要的环境、科学和后勤价值。我国中山站就位于拉斯曼丘陵地区。

  我国单独提出的格罗夫山哈丁山南极特别保护区位于南极内陆格罗夫山中部的哈丁山一带,长约12公里、宽约10公里,呈不规则四边形,岛链状分布的冰原岛峰构成了山脊纵谷地貌,保留着冰盖表面升降的遗迹,分布着自然界罕见的、极易被破坏的典型冰蚀地貌与风蚀地貌,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罕见的荒野价值、美学价值。

  在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第26次南极科学考察活动中,我国内陆考察队员将深入格罗夫山地区进行多项科学考察,同时履行我国的环境管理与保护义务,对格罗夫山的环境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价。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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