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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开公司大肆进行证券业务 投机者获刑5年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3日17:33
  中新网上海十一月二十三日电(璞萱陈静)未经批准,身为研究生的金某先后开办两家公司大肆开展证券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不仅招募相关人员推销业务,还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广而告之”,一度发展客户贰佰余人,非法经营额达三百余万元人民币。

  记者今日获悉,浦东新区法院新近对该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金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金某自幼在绍兴读书,研究生毕业后,他开始从事投资咨询行业二〇〇六年二月,金某投入五十万元注册成立上海福斯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福斯托公司)开始创业。金某为了迅速吸引客户上门,除了招募业务员推销公司产品外,还以公司之名和“金益”笔名在报纸上撰写股评专栏文章,并在文章内附加“软广告”,引诱读者来电或发短信索取股市行情、黑马股票。

  金某公司宣称提供“高端一对一”、“强势股”、“百分百”等信息咨询产品和代盘操作业务。次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福斯托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紧急叫停了其在媒体上的各种股评活动,勒令其不得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以公司名义推荐个股、大盘研判等,同时要求其规范软件销售业务,不得在软件销售活动中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此后,金某又成立了上海财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星公司),将部分福斯托公司的客户和业务“移花接木”到财星公司,继续非法经营。

  今年二月,金某的多名客户发觉福斯托公司根本没有从业资格,在要求退回管理费遭拒绝后,三十余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十月二十二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某成立两家公司都是为了非法投资咨询业务和非法委托理财业务而设立的,因而被告人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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