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女董事盗客户逾2000万股票 料会判入狱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8日14:31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2007年“爆煲”兼被勒令停业的浩诚证券,其董事兼大股东钟月嫦被指挪用客户股票,涉款达2300万元,17日被陪审团一致裁定4项欺诈及2项盗窃罪成,还押至本周四判刑。法官直斥被告行为削弱投资大众对经纪行的信心,明言将会判囚。
女被告钟月嫦(51岁)与浩诚经理利瓦伊克(50岁),早前同被控于2005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欺诈4名客户,并盗去其中3人在证券户口的股票,原被控4项欺诈及3项盗窃罪,法官早前裁定其中一项盗窃罪表证不成立,但经陪审团退庭商议4小时后,17日裁定钟面对的6项罪名成立,而李面对的3项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法官指出,投资者对经纪相当信任,但钟却严重违反诚信,未经授权挪用客户的股票,干犯的是严重罪行,削弱投资大众对经纪行的信心,对行内是一项打击,表明会判以监禁。法官将判刑押后至本周四,以了解案中4名事主的损失金额。
案发于2005至2007年期间,证监会经调查后发现,钟的公司有4个客户的户口,在售出股票后的一日内,并没有将款项存入有关户口而揭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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