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配套费征收标准调高
主城区Ⅰ档范围内,按建面每平方米290元征收
主城区Ⅱ档范围内,按建面每平方米150元征收据
重庆日报消息 为大力推进“宜居重庆”建设,进一步改善市民的生活品质,昨日召开的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方案》,明确主城区Ⅰ档范围内配套费标准,由建面每平方米190元调整为290元计征;主城区Ⅱ档范围内,由建面每平方米90元调整为150元计证;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确定。方案从即日起执行。
据介绍,城市建设配套费是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随着“宜居重庆”建设的推进,现有城建资金总量已不能适应新重庆建设与发展的需要,需要通过调整配套费征收标准来部分弥补。据测算,调标后,主城区年增加配套费收入约16亿元。
方案明确,主城区Ⅰ档范围包括原都市区Ⅰ档、Ⅱ档,面积约2737平方公里;原都市区Ⅲ档调整为主城区Ⅱ档,面积约2736平方公里。征收的配套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