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0-15:00 中国之声解读医改高诊费、低药费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24日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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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出“高诊费、低药费”开启新一轮医疗改革 (图片来源:中新网)
国家发改委今天在网站公布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医改方向是提高诊费,降低药价。发改委提出,到2011年,要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使医药价格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秩序逐步好转,药品价格趋于合理。《意见》明确,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要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反映供求”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药品临床价值等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加价行为的管理,逐步降低政府指导价药品流通差价率水平,保持药品之间合理差价或比价关系。
《意见》还提出,在合理制定药品零售指导价格的同时,要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设立“药事服务费”项目等措施进行必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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