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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中生猝死公安局案开审 公安局长或获刑3年

来源:大河网
2009年11月24日14:35
[提要] 备受关注的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今日一审,包括原丹凤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闫耀峰在内的7名涉案民警出庭受审。警方是否刑讯逼供成为本案关注焦点,专家称闫耀峰涉嫌滥用职权,可能获刑3年。[案件追踪][徐梗荣案始末]
3月13日,一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徐家亲属劝说徐梗荣的姐姐息事宁人
3月13日,一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徐家亲属劝说徐梗荣的姐姐息事宁人

死者徐梗荣的手部浮肿,手腕上有明显的伤痕
死者徐梗荣的手部浮肿,手腕上有明显的伤痕
现场直击:陕西丹凤高中生猝死公安局案今天开庭

  陕高中生猝死公安局长今受审 案件多个疑点待解

  为何审讯后受害人死亡 起诉书指控民警曾进行刑讯逼供

  陕西高中生徐梗荣猝死公安局案今天上午在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

  在庭审前,媒体对该案提出两大质疑,为什么被审讯后猝死?徐梗荣是否曾受到刑讯逼供?随着庭审的展开,这两大谜团可望解开。[现场直击:能够容纳80名群众旁听的商南县法院审判法庭,今天座无虚席>>>]

  今日现场

  8名律师为5名被告人辩护

  据在现场的《三秦都市报》记者郭小杰介绍,今天上午8点30分,相关责任人原丹凤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闫耀锋等5名被告人在法警押护下,依次出现在商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共派出5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5名被告人共委托8名律师出庭为自己辩护。

  能够容纳80名群众旁听的商南县法院审判法庭,今天座无虚席。由于审判场地所限,今天进入法庭的人员一律要凭旁听证方可进入。

  郭小杰介绍,因为案情重大,法院门口还聚集了100多名未能进入法庭旁听的群众。为确保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商南县法院今天采取了严格的安保措施。在法院门口,也有警察维持秩序,现场秩序还算比较好。

  媒体记者虽然被允许进入旁听,但录音笔、照相机等设备一律被拦在门外,连书写记录的笔记本也不允许带进庭审现场,手机也一律要求关机。

  案情披露

  女生遇害案引发另一命案

  2009年2月10日凌晨,一个名叫彭莉娜的女高中生在丹凤县城丹江边上被杀害(简称“2·10”案件)。2月28日晚11时,丹凤县公安机关传唤徐梗荣。

  3月1日早7时许,徐梗荣向警方供述了作案经过。当天,徐梗荣被刑拘。

  3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审讯过程中,徐梗荣突然出现脸色发黄、呼吸急促、脉搏微弱、流口水等情况,审讯人员立即将徐送往丹凤县医院抢救,11时,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央视报道,在今天上午的庭审现场,起诉书披露了徐梗荣受审经历。起诉中指出,徐梗荣在整个受审过程中身体不是很好,且民警对徐梗荣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审讯,在此后的几天审讯中,对徐梗荣实行刑讯逼供,将徐梗荣捆绑起来等。 文/记者王永生

  案件疑点

  疑点一

  高中生为何在审讯后死亡?

  2月27日,徐梗荣还和在西安读大学的二姐徐韩英通过电话。之前他被警方传唤五六次。3月1日,徐梗荣失踪了。

  媒体质疑,当丹凤县高二女学生彭莉娜遇害后,丹凤中学高三学生徐梗荣因有重大犯罪嫌疑被审讯时,为什么徐家人多次找到丹凤县公安局,公安局工作人员始终说徐梗荣不在这里。

  直到3月4日,公安局终于答复徐家,徐梗荣确实在公安局接受审查,但不允许他见家人。

  3月8日,徐家人接到徐梗荣死亡的噩耗。

  疑点二

  徐梗荣是否曾遭刑讯逼供?

  法医鉴定结论为:徐梗荣系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原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可同法医一起参加尸检的家属却说:徐梗荣两个手腕上有清晰的环状伤痕,皮都翻了出来,两只手掌肿得像馒头,鼻腔里全是血,头盖骨内的脑子出现水肿。

  死者大腿内部两侧有淤青,切开全是血。

  文/记者曾佑忠部分整理自《华商报》《深圳晚报》《武汉晚报》

  5名被告人今天受审

  ■涉嫌滥用职权:闫耀锋原丹凤县副县长、丹凤县公安局局长、“2·10”专案指挥部总指挥

  ■涉嫌玩忽职守:王庆保原丹凤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纪委书记、“2·10”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涉嫌刑讯逼供:赵朔原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2·10”专案组审讯负责人

  贾严刚原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队长、“2·10”专案组审讯人员

  李红卫原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2·10”专案组审讯人员

  专家说法

  公安局长或获刑3年

  今天上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魏镇胜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魏镇胜说,原丹凤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闫耀锋虽没有直接导致高中生徐梗荣猝死,但是从公诉中可以推断,闫耀锋或有滥用职权,对当时情况了解草率,不负责任,这些都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魏镇胜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若闫耀锋构成滥用职权罪,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制晚报 文/记者王永生

  案件回顾

  ■2009年2月10日凌晨:丹凤县高二女学生彭莉娜在丹江边遇害,经丹凤县公安机关侦查,徐梗荣有重大犯罪嫌疑。

  ■2月28日:丹凤中学高三学生、19岁的徐梗荣被警方传唤。

  ■3月1日:徐梗荣被刑事拘留。

  ■ 3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审讯过程中,徐梗荣突然出现脸色发黄、呼吸急促、脉搏微弱、流口水等情况,11时,徐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中午,死者家属聚集到丹凤县政府门前,要求调查事件真相。当地群众也猜测“这个孩子是被刑讯逼供打死的。”随后,陕西省、商洛市两级检察机关介入事件调查。

  ■3月9日:陕西省检察院法医和商洛市检察院法医在徐梗荣亲属委托人的见证下,对徐梗荣尸体进行了解剖。

  ■3月12日:丹凤县政府与徐家人达成协议,支付了12万元丧葬、抚恤费,徐梗荣的父母和奶奶终生享受低保。

  ■3月16日:徐家将徐梗荣尸体下葬

  ■3月28日上午,丹凤县检察院通报了徐梗荣的尸检结果。法医鉴定结论为:徐梗荣系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原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3月29日晚,由于不能接受尸检结果,徐梗荣父母挖出儿子尸骨安放在购置的冰棺内。后来又重新下葬。

  徐梗荣的尸体有多处伤痕

  尸检结果:徐梗荣患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因素,引发心脏骤停死亡。

  一位参与了尸检过程的工作人员透露:徐梗荣的尸体可以看出多处明显的伤痕,大腿内部两侧均有淤青,切开全是血;手臂上的手铐印迹极不正常,“正常的铐印不会皮开肉绽”。

  脸部已经完全变形;头部外表皮无碍,但打开脑壳后可以看到水肿,骨膜上有10处一元硬币大小的淤血点。肠子里是空的,有一段肠子呈黑色,大约15厘米,其他肠子呈白色。法医认为,脑部水肿多为外力所致;而肠子的情况可以证实死者多日不曾进食。

  徐梗荣同学的遭遇

  戴背铐,电棍击打身体

  3月1日上午8时,徐梗荣的同学吴明被带进公安局。

  据吴明说,警察一进去就给他戴上了背铐(双手在背后铐着),几个人开始审问。下午,3个人将他按在桌子上,发力扯住他的双臂,最后,右手在右耳后部,左手在左腰后部,呈“背扣”状,再用手铐铐了起来。一个小时后,警察将他按在桌子上,又给他背部和紧铐的手臂间塞进一砖块,当时手铐陷入肉里,流出血。接下来,让他跪在水泥地上,让他蹲马步。

  审讯吴明的警察分为两班人马,每班岗3人,6个小时轮换一次。如果吴明乏力了、困了,闭上了眼睛,这些警察就用电棍击打他的身体。直到他父亲签下“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吴明才得以结束噩梦,回到家中。这时,距离他被带走整整56个小时。

  凶手是不是徐梗荣

  如果真是他,他应该早就跑了

  丹凤中学一位教师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前,公安局已经找徐梗荣谈了五六遍,还抽了血样,如果真是他干的,他应该早就跑了,还等着你上门来抓?就是成年人也没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呀!”

  实际上,警方在办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有很多毛病可以挑,包括对吴明的审讯手段,对徐梗荣采取强制措施也没有相关法律手续,也没有给徐梗荣家属任何法律文书和口头通知。

  今年3月,在徐梗荣猝死事件发生后,丹凤县公安局重启“2·10女生遇害案”侦破工作。而受害女生的家人也曾向警方提供过一些线索,比如有人在2月9日晚10时30分左右,即被害前,见彭莉娜和一个叫贾鹏的男子在丹江二桥上,旁边还有几个喝酒的年轻人。 据《华商报》报道

  附:受审警员名单

  闫耀峰(丹凤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庆保(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孙鹏(丹凤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大队长)、赵朔(丹凤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教导员)、贾严刚(丹凤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四中队队长)、李红卫 (商洛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队民警)、王卫(丹凤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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