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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任内金援案明年2月开庭 将提出三名证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5日13:45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追讨陈水扁任内时代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商议“建交”巨款案,预定明年2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正式开审。据悉台湾将提出台当局前“外交部长”黄志芳等三名证人,涉案遭通缉的金纪玖也可能出庭。

  台当局驻新加坡机构证实,台湾将提出黄志芳、前“外交部长办公室参事”张琼森和现任驻菲律宾“代表”李传通三位证人。但这三人是否能如期出庭,则不得而知,因为这将由台湾检方涉外部门处理。

  李传通表示,由于他过去是“亚太司长”,巴纽是他的职权范围,可能因此才被列为证人,但他目前尚未接到任何通知,要在明年2月赴新加坡出庭。

  扁任内时代,由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介绍和推荐,并由前“外长”黄志芳透过掮客金纪玖和吴思材推动与巴布亚新几内亚洽谈“建交”的金援案,去年黄志芳在陈水扁卸任前夕,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出诉讼,向金、吴二人追讨2980万美元的“外交”费用曝光后,经多次审前会议,新加坡高等法院预定明年2月将召开正式审议庭。

  预料,届时由台湾方面提出的黄志芳等三名证人,以及被控方、具闻滞留美国的金纪玖,都可能在明年2月出庭作证与抗辩。

  至于另一名被告吴思材,由于已因伪造文书和诬告罪在台湾服刑,因此明年2月无法在新加坡出庭。而且,台当局涉外部门已于去年就吴思材的部份,获得新加坡法院缺席裁决胜诉,有权直接向金纪玖追讨这笔款项。

  台当局前驻新加坡“代表”郭时南受指示,委托吕俊昭律师事务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的诉讼状,台涉外部门指出,在终止委任金、吴二人处理台湾和巴纽合作事务后,暂时存放在金、吴二人新加坡华侨银行联名账户的2980万美元,应该归还涉外部门。

  经过追查,金、吴二人在华侨银行联名账户内的这笔款项,一部份被转入金纪玖在新加坡的其它账户,又转给亲友挂名的账户;因此,受委任的吕俊昭事务所谢坤耀律师,去年向新加坡的法院申请冻结金、吴二人在新加坡账户获准。

  但金纪玖日前委托新加坡律师李文光于23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让金纪玖动用他在新加坡瑞士银行户头内六位数字的存款,来支付生活费和在美国与新加坡的律师费用。最后,高等法院允许金纪玖提领户头存款用来支付生活费,但未准许提领款项用来支付诉讼费用。

  根据新加坡法律,资产被冻结者,可提款支付日常开支的上限是一周2000新元。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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