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税代费 遏制污染
城市圈“排污”拟试行“费改税”
本报讯(通讯员 李飞)鉴于武汉城市圈先行先试的优势,国家环保部拟在我省开始排污费改税试点。昨日从全省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处罚培训班上获悉,目前此项试点有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最早于明年正式试点。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我省率先在全国试点排污费征收制度改革,实行环保核定、地税征收。两年来,改革成效明显,各地征收的排污费大幅增加,也为费改税试点提供了实践基础。
据悉,我国排污费征收20多年,一些地方存在征收随意、管理使用混乱的情况。如果实现排污费改税,这种局面将得到根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