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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警冯永清因公牺牲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26日11:07
  人民网西安11月26日电(记者王乐文)还有3天就是冯永清的生日,但是他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刻。11月23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交支队民警冯永清,在确保大雾天气道路畅通任务中不幸牺牲,年仅36岁。

  11月23日,西安遭遇了多年以来罕见的大雾天气,能见度非常低。为了确保所辖路段交通安全畅通,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交支队迅速启动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预案。清晨6点,身为支队二大队西三中队临时负责人的冯永清在接到赶赴执勤点进行交通管理的命令后,来不及向熟睡的儿子和妻子告别,便冒着大雾匆匆上路。看着因为管制而受阻的车辆,冯永清冒着严寒,认真疏导车辆分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司乘人员解释,请求他们理解。上午10时许,大雾天气有所缓解,车辆得以缓慢通行。在得知机场高速公路大雾仍未散去,警力缺乏需要增援的情况后,冯永清顾不上休息片刻,马不停蹄地驾驶警车向机场高速路驶去。受大雾影响,虽已是上午10点多,但机场高速能见度依然很低。当冯永清驾车行驶至西安绕城高速公路K22+800m处时,由于前方一辆半挂大货车未开启雾灯和近光灯,导致冯永清驾驶的警车与其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冯永清同志当场牺牲。

  冯永清同志1973年11月26日出生于陕西省延川县,出于对公安工作的热爱,2005年10月冯永清从部队转业至陕西省公安厅,后被分配到交警总队高交支队工作。作为一名公安战线的新兵,冯永清虚心好学,踏实敬业,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快便以其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普遍好评。在西三中队中队长调离后,冯永清被大家民主推荐为西三中队临时负责人。

  对待工作,冯永清总是满腔热情,无怨无悔,放弃休假,加班加点执勤对他来说就像家常便饭,今年以来,他没有休息的节假日加起来就有50多天,参加的警卫任务就有130多批次,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000多人次,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00余起,无一差错。对待群众,他满含深情,对遇到困难的驾驶员,他曾自掏腰包为驾驶员买来食物和水,并且主动帮助修理故障车辆。虽然从事公安工作只要短短的4年时间,但冯永清却忠实履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并为之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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