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在押原副厅级官员乌小青自杀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30日07:11
据新华社重庆11月29日电(记者王晓磊)记者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获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乌小青,11月28日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自杀身亡。
据介绍,11月28日12时31分,被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乌小青留下遗书后,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午睡之机,避开监控录像,用棉毛裤裤腰绳,在内监门处上吊自杀。
现年57岁的乌小青,被捕前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因涉嫌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2009年6月9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被逮捕后羁押在市第二看守所。11月1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据此前审查查明,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据悉,有关部门正对两名值班民警进行隔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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