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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3日16:56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针对当前一些基层政府出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主体由财政担保,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集资,用于开发区、工业园等的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立即停止并严禁发生新的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

  记者3日从财政部获悉,这份名为《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已经正式下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

  通知指出,一些基层出现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的做法违反了《担保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如任其发展,势必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政府的声誉和形象,甚至危及地方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根据通知,今后将严禁发生新的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地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量力而行。确需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违反或规避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平台公司向社会公众集资等直接或变相提供财政担保。

  通知强调,各地要立即停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财政担保正在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要立即终止。财政部还表示,将加大对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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