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高度重视对新社会组织的管理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03日21:52
新华网石家庄12月3日电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3日在唐山调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时指出,要高度重视对新社会组织的管理,积极探索适应这些组织特点的管理方式,切实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以实施有效管理。
王胜俊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专程到河北省唐山市进行了调研。王胜俊强调,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必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去谋划,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王胜俊强调,当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着力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要切实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等,注意体现政策,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
二要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的作用,有效调处各种利益冲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避免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社会治安混乱地区的排查和整治,切实解决治安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既要保证有序流出,又要保证有序流入。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对互联网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一新兴媒体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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