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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陷砒霜门事件“不接受采访”是不作为的一种

来源:沈阳日报
2009年12月04日05:04
  眼下,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饮料总砷含量初检、复检结果截然相反,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为澄清事实,记者前往初检单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访,该局办公室主任邝力却让记者吃了“闭门羹”。

  其实,作为行政机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没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新闻出版总署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记者的合法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海口市工商局已明确表态:“我们认可复检结果。”这使公众自然而然地想到:初检结果错了。不论问题出在检测的哪个环节,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都不能以“不接受采访”的方式逃避,而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新华社海口12月3日电/记者孙志平)

  “程序失误”也要勇于担责

  针对同款、同批次农夫山泉、统一企业“问题饮料”样品的检验,竟然得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海口市有关部门已承认“检验程序失误”,却对责任问题推三阻四,态度令人遗憾。

  根据法律规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初检结果无关紧要。出了差错,即便是“程序失误”,也应该拿出一个公众能够看清楚、想明白的说法,勇于纠正错误。

  勇于纠正错误,是澄清事实、维护人民知情权的必然要求。勇于纠正错误,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新华社杭州12月3日电/记者李亚彪、傅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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