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首次以发布公告的形式,明确列举规定了我国纳税人拥有的十四项权利与十项义务。其中明确纳税人享有知情权等权利。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民众知情权,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公民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经常成为政府拒绝公开的理由,最为公众诟病。网民认为作为纳税人应该有权力获悉有关政府财政预算和财政运行情况等信息,最需要的知情权是税收是怎么花的,希望政府尽快转变对待政府信息公开的态度,呼吁对此加强司法解释并设立政府预算公开时间表。
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是预算公开。有网民说,国家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缴纳税款后最关心的就是这些钱准备如何用,政府信息公开中最重要的就是财政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最重要的是详细公开预算,预算公开实现不了,就谈不上公众对政府的监督。
网友认为,纳税人有权利了解税收的使用情况。有网民说,国税总局强调的纳税人知情权是“有权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对纳税人来说没什么实质意义,最需要的知情权是纳税人纳的税是怎么花的。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