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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拒绝赔偿被偷婴儿家属 称家属知情签字(图)

来源:西部网
2009年12月05日09:50
医院出示的产科相关制度(图片来源: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
医院出示的产科相关制度(图片来源: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

院方在新闻通报会上出示的母婴分离卡(图片来源: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


院方在新闻通报会上出示的母婴分离卡(图片来源: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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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 连日来,围绕西安交大一附院在11月21日婴儿丢失事情中是否负有责任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交大一附院院长李旭两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不会因此事件对婴儿家属作出赔偿,也不会处理相关人员。12月3日,婴儿家属正式提起诉讼,向医院索赔11万元。西部网新闻频道此前追踪报道了这一事件:

  因无出生证明未被立案 办出生证明要等出院

  11月3日,西安交大一附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院长李旭在新闻通报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医院没有制定相关的管制制度,发生这样的事情医院应该负责;如果医院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而没有执行这个制度的话,医院也应该承担责任;但医院在事件发生前,既制定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也执行了这样的制度,那么医院是否应该对事情负责就要认真考虑了,再次拒绝对事件负责。针对院方的表态,西部网《华山论见》栏目曾两发评论:

  婴儿父亲严小红称,事情发生后从未见过院方领导,医院也没有给家属任何说法。他原本以为交大附属医院是三甲医院,各方面条件应该都很让人放心,但没想到医院的防护安全意识太差,竟发生这样的事情,希望院方在事后能给出一个合理明确的说法。

  11月4日,婴儿家属正式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诉讼由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代理,代理律师表示他们目前正在搜集证据。记者随后了解到,由于家属无法提供婴儿出生证明,法院未对这一诉讼立案,而医院方面表示,只有婴儿办理出院手续时,才能同时办理出生证明。有关这一案件中出现争议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西部网新闻频道曾多次采访法律人士:

  医院通报称有知情签字 家属质疑走形式被欺骗

  11月4日,记者在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看到院方发布了《我院就婴儿被拐骗案件召开媒体通报会》的新闻和《关于我院婴儿被拐骗案件的通报》。

  《通报》中提到,医院妇产科在案件发生前,对每一位入院孕妇均进行了书面入院宣教,其中明确告知“母婴同室新生儿不能离开亲属的监护”;科室执行《防止婴儿抱错或倒错预案与措施》制度;为防止婴儿抱错或丢失还专门设计了“母婴分离卡”(卡上注有护士姓名、照片及新生儿安全注意事项),用于从产妇处临时抱走婴儿的各种医疗活动。此次事件中丢失婴儿的亲属入院后同样接受了安全防范知识的宣教,并签署了知情书。在11月3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院方曾出示了这份知情书。

  但婴儿父亲严小红则对医院提到的家属知情签字提出质疑。“他们这是欺骗!他们说上面有我姐姐的签名,但我姐姐只上到小学一二年级,很多字都不认识。”严小红介绍说,当护士拿着“单子”让他的姐姐严雪莉签字时,严雪莉就提出她不识字,但会写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护士就告诉她,“那你在这里签个字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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