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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暂住证应全国一盘棋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05日09:44
  明年1月1日起,珠海将告别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逐步代之以多功能居住证。珠海市内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流动人口,从2010年1月1日起可免费领取居住证。(12月3日中国广播网)

  几乎同时有消息透露,北京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已纳入到明年的立法调研规划,并争取明年开始实施,逐步取消现行的暂住证制度,而由带芯片的居住证代替。(12月3日人民网-京华时报)

  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的暂住证制度,本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它一出生就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色彩。在20多年的实践中,暂住证管理的不良后果日益显现,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国家公民“暂住”在国家的土地上,这与现代社会的管理服务理念格格不入。长期以来,取消废止暂住证的呼声一直不断。

  应对这种呼声,近年来有些地方开始先行先试,把取消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以居住证取而代之。比如深圳市自2008年8月1日起实行《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在该市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在深圳从业、拥有房产、有相应的技术或资金从事艺术创作等条件之一的便可发给《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10年。取得居住证后,可以享受就业服务、市级任职资格评定、子女享受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乘车优待、出入港澳的商务出境手续、车辆入户、子女就学等有关权益。

  但是迄今为止,取消暂住证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这样的“各自为政”再次把流动的公民送进了尴尬的境地: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会遭遇“暂住”与“居住”不同的管理模式;同一家人流动到不同的城市,有的“暂住”有的“居住”。同时“各自为政”的状态下,凝聚在居住证上的服务项目可能并不统一,居住证的服务功能可能不同。这是不是同一国家、同一政府内的“奇观”?

  针对首都将取消暂住证的消息,北京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从“暂住”到“居住”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这个称谓上的简单变化,体现出北京对于外来人口身份的肯定和认同,是“很大的进步”。陆杰华的评价是中肯的,既然一步到位的户改有困难,先用取消暂住证的办法过渡一下也不错。但取消暂住证,首先就要取消“各自为政”:统一取消的时间,统一居住证的功能,全国一盘棋。这有什么困难的吗?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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