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员分组设计2012年后减排格局 |
在哥本哈根贝拉会展中心的地铁站旁竖起了三座高达10米的“流浪的难民”:身穿蓝黄红三色长袍的非洲妇女孤独地行走在哥本哈根冬季寒冷的风中。无声地等待着不远处12.2万平方米的贝拉中心里可能诞生的结局。
当地时间2009年12月7日上午10点,在贝拉中心的白色玻璃建筑里,波兰环境部长马切伊·诺维茨基将拉开今年压轴大戏——联合国气候变化哥本哈根会议(以下简称哥本哈根会议)——的帷幕。随后,即将赴任欧盟气候委员的丹麦前气候能源部长康妮·赫泽高将作为会议主席主持这次举世瞩目的年末气候大会。
从12月7日到18日的短短12天里,将有六个机构密集地举行气候谈判,全球192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和至少65个国家领导人将出现在会议现场,其中包括了美国总统奥巴马。他们将决定,2012年之后人类如何应对气候变化。
“(这12天里)会发生什么、不会发生什么,将决定未来数年里的全球气候政策。”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全球气候变化负责人马丁·维尔德(Martijn Wilder) 告诉记者。维尔德曾多次参加气候变化谈判,并为政府谈判代表提供咨询服务。
六大谈判会议
在哥本哈根会议的六个国际气候谈判里,最重要的是第15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方会议,以及第5次《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公约》确立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前者率先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后者提供有关资金和技术。《京都议定书》针对37个发达国家设立了有法律效力的减排指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围绕减排指标和资金技术援助,在两个缔约方会议的谈判道路上,展开了长达十数年激烈博弈。
2012年是《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第一期减排任务的截止年,因而此次哥本哈根会议回答的核心问题正是:2012年之后各国将如何减排?
“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制定具体的减排目标,但是更重要的是制定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康妮·赫泽高在她的办公室里这样回答记者。
欧盟、日本先后宣布自己202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在1990年基础上分别减少20%、25%,但这离发展中国家40%的期许相距甚远。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更是只愿意到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而美国等发达国家想把《公约》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双轨谈判”合二为一、逃避减排责任的做法,更让发展中国家寒心。
减排指标虽然是此次哥本哈根会议最关键的内容,但只是谈判中的一环。各国落实减排目标的时间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的资金援助、技术转移等具体问题都将被摆放在谈判桌上。
《公约》附属有两个机构,监督《京都议定书》执行进展的附属履约机构(SBI)和负责向《公约》缔约方大会提供技术转让等建议的附属科技咨询机构(SBSTA)。根据《公约》官方网站公布的议程,在此次哥本哈根会议中,两个机构都将于12月8-12日召开自己的第31次会议。
“气候谈判的大多数议题都会在这两个附属机构中进行讨论谈判,形成草案后,递交缔约方会议批准。如果讨论的议题不多,那么会直接递交缔约方会议进行谈判。”中国全球气候谈判代表、国家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吕学都告诉本报记者。
以第31次附属履约机构会议为例,会议将审查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果,对发展中国家获得和分配资金支持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向两个缔约方大会递交这些问题建议和决定草案。然而,履约机构的谈判或许会变得十分艰难。高调减排的日本政府在11月发布的一份报告表明,从1990年到2008年,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减反增。
除了两个附属机构会议外,哥本哈根会议还包括12月7-15日期间举行的,第10次《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小组会议和第8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小组会议。前者将聚焦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义务,后者旨在鼓励所有《公约》缔约方和非政府观察员围绕可持续发展、适应、技术和市场四个关键词展开对话。
12月16日17日两天,两个缔约方会议将合并为一个联席会议,各国部长和代表团负责人将出席联席会议并发言。12月18日,两个缔约方会议会再次分别举行会议,公布各自的会议成果。这次年终气候大戏的结局也将最终水落石出。丹麦政府已经积极递发邀请函邀请各国元首出席会议,希望大会能以峰会形式拉上帷幕。
尽管有不少悲观的预计,但丹麦驻华大使叶普则在近日表示,哥本哈根会议将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政治文件。
拼智力也拼体力
12天的竞技博弈挑战的不光是各国代表的脑力,还有体力。从7日到18日,每一天从上午10点到下午6点,六个谈判会议将轮番登场,占据谈判代表的时间和体力。
《公约》秘书处已经建议所有谈判代表的发言不超过3分钟,同时建议代表们不以单个国家的身份发言,而以集团的名义发言。为了让各国谈判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平行举行的其他谈判会议,两个附属机构也表示将尽量提高会议效率,建议缔约方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尽量精简发言。附属机构还强调每天的会议应该在下午6点前结束,即便出现特殊情况,也要尽量保证会议最多不延长超过3小时。
“不同国家的谈判能力相差很大,有的国家拥有受过专业训练的谈判者,有的国家的谈判代表甚至都不太理解气候减排的含义。”维尔德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发达国家有时候利用这一点,在细枝末节的内容上进行漫长的谈判,等到谈判对手精疲力竭的时候,却又迅速地提出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