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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绩效工资受困教育制度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07日11:17
  今年开始,国务院要求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目前,上海市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制定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然而,上海不少一线教师对各自学校制定的方案并不认同,他们纷纷通过网络跟帖和网上调查等方式表达自己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质疑。自称是“上海市上南中学东校老师”的一位网友给新民网留言称:学校领导把学校的教职工划分成四个等级。校长、书记为第一等,副校长与学校中层为第二等,教辅人员为第三等,普通教师仅列为第四等。(新民网12月4日)

  何为绩效工资,简单地说,就是按业绩、效益计算工资,给予不同报酬。国务院会议在部署绩效工资工作时的表述是,“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依照上述表述,貌似上海有的中学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逐一抠字眼,却也找不到认定这就存在问题的依据——学校把校长、书记作为第一等,可不可以称他们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呢?把副校长和学校中层作为第二等,可不可以称他们是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呢?

  以笔者之见,国务院的表述,在不同的人看来,肯定有不同的结果。如果由书记、校长、学校管理层决定绩效工资方案,他们当然会认定自己是学校办学的最大贡献者,也“奋战”在教书育人第一线;而如果由一线普通教师来评定绩效,则会认为方案应真正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认真教学,当好教师而不是谋求学校的官位。

  由谁来评定绩效,这就是绩效工资制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相比于绩效的标准究竟是什么,笔者更看重中小学中有无民主管理、决策的制度与程序,简单地说,在绩效工资的评价中,应在标准的制订、标准的执行、评价的周期上,建立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充分听取意见,民主决策。

  上海实行绩效工资中存在的争议,多因没有真正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或者校内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机构)而起,据报道,一位自称是“洪山中学老师”的网友在网上发帖称,该校教代会成员全是干部,包括班主任、教研组长、德育处主要负责人等,而一线教师(约占全校教师总数的55%)竟无一人入选,更荒谬的是,这些教代会代表是两年前没有经过唱票和开票就产生的,他们通过的考核方案根本不能反映一线教师的呼声。

  实施绩效工作出现的问题,也是一直困惑我国中小学发展的基本问题。近年来,在基础教育领域,违背教育规律办学的事件频发出现,教师连基本的批评教育权也丧失,非教学压力加重,家校矛盾加剧,根本原因都是学校没有实行校本管理,教师和学生的权益,在行政力量的挤压下,难以得到保障。而反观国外中小学教育,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是两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机构,他们的存在得以平衡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使办学不受权势的干扰。

  而从这些问题中,我们所能得到的启示是,增加教育投入,只是解决教育问题的一方面,如果教育制度不进行改革,增加的教育投入,可能被教育中的权势阶层瓜分或者乱用,今天在各类教育中均存在缺钱同时乱花钱的现象,而教师的积极性有可能反而受损,教育的质量日益下滑。改革基本的教育管理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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