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宦璐 ○编辑 阮奇
下个月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新标准)将开始正式实施。
新标准规定的“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引发了很大争议,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整个电动摩托车行业规范发展。
全国轻型电动车专家委员会高级工程师王天顺告诉记者,新标准对规范电动摩托车行业的发展有积极意义。上海攀业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施涛则对记者表示,在欧洲,超过25公里的电动车都需要机动车执照。
王天顺表示,目前2300家的电动车生产企业中,只有300家已经取得摩托车的生产许可证。其他大多数企业要么转而生产20公里时速以下的电动自行车,要么“下岗”。
12月6日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了最新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