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水价听证:上涨幅度大 居民负担重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9日09:24
编者按
居家过日子,谁也离不开水。而些许年来,诸如水、电、燃气的不断涨价,已经多少麻痹了老百姓的神经。但是这次有所不同,人们的反应有些复杂,也有些不解。8日的听证会上,坚决反对涨价的刘天晓情绪激动,称“供水成本不透明,涨价没道理”。这正印证了那句话:老百姓最讲理,涨价不怕,但政府要向咱们说明白。
8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哈市调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听证会举行。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和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居民供水价格拟由原来的1.80元/立方米调至2.4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涨0.60元,涨幅为33%。
听证会之后,哈市物价局将形成书面材料送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作为水价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当日8时30分,哈市生活供水价格听证会准时开始。来自哈市各界的消费者、供水企业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部门的听证参加人共32人出席了会议。同时,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产生的10名听证会旁听人员和听证会特邀的哈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市环保局等11个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也出席了听证会。经初步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将影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0.58%。经过与哈市民政局核实,哈市城区现有47967低保户,由市政府补贴633万元,以保证困难群众生活用水价格保持现行价格1.30元/立方米不变。
针对定价听证方案,到会的32名听证会参加人分别发表了意见、进行论证,其中31人对水价调整方案表示赞同,但表示33%的上涨幅度对于市民来讲负担过重。
赞同:水源优质涨价无可厚非
声音一 优质就该优价
听证会参加人李婧菲表示,同意水价调整,城市水质得到改善,可补偿投资、保证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达到节水的目的。
哈市供排水集团中心纪峰表示,磨盘山水质达到了国家106项标准,这样优质的水调整价格是无可非议的。
声音二 用水多应高收费
哈市政协委员、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光毅表示,水价调整是可以的,但要按用量划分层次。
关光毅说,目前哈市一些单位和个人浪费水的现象比较严重,有关部门应出台一些补充的办法,制定居民用水最低限量,低于限量标准是平价水,越过标准单价就要上调。如果是洗浴、洗车等用水大户,用得越多收费标准就要越高。
声音三 应考虑居民收入
“水价调整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盲目上调水价是不可取的。”参加听证会的哈商大教师周福仁表示,水价调整后哈市居民每月的水费占月可支配收入的百分比排在全国第三位,上海市则排在第26名。供水企业不能忽视居民的实际收入,一味单纯和南方比较水价。
哈市政府法制办吴爱民处长也认为,哈市目前水价偏高,供排水集团提到的成本增加还应该多在自身的管理上找原因,调整水价可以,但幅度不应该超过30%。
反对:成本不透明涨价没道理
哈市退休职工刘天晓是唯一反对水价调整的参会人员。他认为,供排水集团是垄断企业,单方面提出涨价有强买强卖的嫌疑。
刘天晓表示,供排水集团一直在说成本增加,可是到底增加了多少,增加在哪里没有人知道。包括物价部门出示的报告都是根据供排水集团提供的数据来计算的,而企业都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很难让百姓相信这个数据。而如果这个数据不可靠,那么调价的理由就不够充分。另外,早在2001年供水调价的时候,当时收费标准不统一,有的居民家里用IC卡,有的居民家还按人收费。当时供排水集团就承诺3年实现一户一表,还每户多收8分钱,作为装水表的费用。而8年过去了,一户一表还没有实现,现在又要多收钱来装表,成本和管理费用如此不透明,调价没有道理。
刘天晓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消费后应得到相应的消费账单,而这么多年来哈市居民从来没有见到过详细的水费清单。(作者:宋扬徐日明)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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