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院前任领导被判刑 接任检察长称压力大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1日09:02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高星)今天下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关于如何做到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相统一的问题时,于世平说,大家知道原来。这对于我这位接任者就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我们全体干警凝聚起来、振奋精神,把全市检察工作继续往前推进确实压力很大。
于世平回顾了天津检察院这几年的做法:
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市院党组的领导班子,认真总结了前任领导违法犯罪沉痛的经验教训:(1)缺乏忽视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方面迷失了方向。(2)放松了自我接受监督。确实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的权力是非常大,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双刃剑”,用好了可以维护国家的法制,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如果用不好,可能会以权谋私,走向反面,所以这都是拒绝接受监督的一个后果。(3)认真践行好民主集中制,是防止领导干部出问题的一个制度保障。从大量的典型案例来看,一把手出事往往与他不坚持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惟我独尊、“一言堂”有主要关系。(4)不能严格要求自己。
二、抓了一些风气的建设。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如果有好风气就会出好干部、就会工作出好成果,如果风气不正就适得其反。所以这几年天津检察机关认真做好风气建设,一定要清风正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公道、正派的用人,在检察办案的工作中,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才能受到广大干警的充分肯定。
三、大力抓队伍建设。我们用“六个一定要”抓班子,用“五个表率”抓中层,用“四个严禁”抓干警,用“三条不可逾越的底线”抓全体干警的遵纪守法问题。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检委会制度、院务会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到制度的轨道,规范化的向前发展。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广大干警都要转变作风,要走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包括我们求教问计的司法调研工作,包括我们走访“百家企业和百个村镇”调研工作,包括我们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包括我们的专题汇报工作,包括我们的控申信访。
还有我们的“三个亲自”:亲自动脑、思考谋划工作,亲自动笔参与调研,亲自动手参与办案。这样的话领导带头,整个领导干部的形象也就好了。经过努力我们的队伍在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张高丽同志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肯定,今年上半年曹建明检察长也给我们做出了批示给予了肯定。现在应当说,天津检察机关按照我们的新思路、新标准在不同的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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