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能源拟实施阶梯价格制度
集中供热的建筑 将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
本报讯 (记者李洁)为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节能,今后本市拟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和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将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草案)》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民意。
修订草案中规定,本市实行有利于节能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价格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和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节能。
同时,根据草案,本市还将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而对于既有居住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修订草案规定,在尊重该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扩建、改建,逐步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