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30万公职人员年终考法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12日07:53
本报乌鲁木齐12月11日电记者吴亚东“为什么说"7·5"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和严重破坏?”“结合"7·5"事件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谈谈领导干部在践行法治中的作用?”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万公职人员围绕上述考题进行了年终学法考试。
据了解,从“四五”普法以来,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新疆都要举行公职人员学法年终考试。此次普法考试分为县(处)级以上和乡、镇(科)级以下两种试卷。按照规定,凡出现卷面雷同、复印已答好的试卷或者代考现象,一律视为无效试卷。新疆自治区将对考风情况及考试成绩进行通报。
同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师级领导干部也举行了考试,内容包括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解决民生问题和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兵团机关以及兵团在乌鲁木齐的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副师职以上干部170余人参加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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