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两成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14日18:15
新华网南京12月14日专电(记者邓华宁)据江苏省民政厅最新发布的数据,目前江苏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207元/月,比上年同期增长21.8%,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进入最低生活保障。
据介绍,江苏省目前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4.26万户,136.81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0%。今年以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及脱贫攻坚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苏中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以上,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以上。2010年,苏中、苏北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和155元以上。今年省财政还安排1.5亿元资金,对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100元/人的标准开展普惠性节日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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