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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伦暴力垄断重庆猪肉市场 行贿警察保护涉黑

来源:新京报
2009年12月16日05:11
  王天伦被抓捕归案。 资料图片

  12月11日,曾被王天伦垄断多年的渝州交易城恢复自由交易。

  ■ 核心提示

  12月11日,重庆王天伦案庭审结束。这是一起特殊的涉黑案。

  他虽被指控涉黑、靠暴力手段垄断41%的重庆猪肉市场。但他在庭审时直陈:他是获得市政府支持的。

  纵观王天伦的发家史,能发现他善于利用各种政策,再加以暴力手段最终控制当地猪肉市场。

  他打压对手做大自己,然后上书市长要求整顿小企业;他利用高新区工商局的场厂挂钩协议,使得当地一市场只与他的公司签订购肉协议;他还争取成为当地龙头企业,以获得中央、地方的财政支持。

  学者胡凯认为,重庆市政府不应只规定生猪屠宰企业数量,放开市场准入,建立行业标准,加强管理,才能杜绝“肉霸”现象。

  王天伦,43岁,重庆“猪肉大佬”,垄断着大渡口、九龙坡、高新区等3区的猪肉销售市场。

  12月8日,他被重庆检方指控涉黑、行贿、聚众斗殴和强迫交易等8项罪名。

  在为期4天的庭审中,王天伦始终不承认涉黑。他向公诉机构抛出一个又一个问题。

  “如果我是黑社会,那财政为什么要参加黑社会办的公司呢?”

  “定点屠宰就是垄断,但是政府给了我定点屠宰的资格,这是政府变相垄断,怎么说是我王天伦在垄断呢?”

  王天伦力图向人们强调,是政府指定他的公司为定点屠宰,是政府在帮助他垄断市场,从而回避,他公司本身的涉黑性质。

  从“王三”到“王总”

  王天伦在家排行老三,其从13岁开始贩猪,1996年办屠宰公司便用暴力垄断6个镇的屠宰市场

  王天伦,重庆合川人,他从一个乡村小贩变身为重庆猪肉市场的大佬,共用了30年。

  早期的王天伦,呈现给世人更多的是勤奋和精明。

  1979年,13岁的王天伦辍学开始卖猪肉。他在家排行老三,乡人称他“王三”。他从村里养猪散户手中买猪,杀了后,独自背去集市卖。扛着猪肉的王三,在公交车上因为又脏又臭,常被人斥骂。

  一年后,王天伦在自家稻田地里琢磨养鱼。

  稻田养鱼,让14岁的王天伦成了四川省名人。四川省农业部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确定了可行性后,王天伦受到省政府表彰。

  15岁那年,王天伦成为四川省级农村致富标兵。

  此后一直到1996年,王天伦被人记住的,就这么多了。

  故事的转折点出现在1996年。这一年,已经有些积蓄的他成立了重庆市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做屠宰生猪的生意。

  重庆警方提供的证据显示,从1996年公司成立开始,王天伦开始了他的暴力生涯。

  1996年8月和1997年9月,合川的生猪经营户夏远东、黄文正等人遭到王天伦的哥哥王天平等人的殴打。原因是,他们因不愿将收购的生猪交到永红公司屠宰。

  随后,他们的生猪仍被强行拉到永红公司屠宰。

  2000年,当地的生猪经营户蒙昌全以高于永红公司的价格收购了1头生猪,遭到王天伦手下的殴打。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起诉书中指出,王天伦带领弟弟王东明、哥哥王天平、姐姐王天秀、妹夫李沧海等人,靠着打打杀杀,逐步控制了老家合川的6个乡镇的生猪收购市场。

  王天伦的身份,也从“王三”转变为“王总”。

  极低价拿地

  王天伦于2003年建议政府整顿小型屠宰场,获得政府肯定;区政府为扶持王天伦公司将估价3000余万的土地以1000万出让给他

  2003年,王天伦的永红公司生产总值达到2.8亿元,缴纳税款达2000万元。

  而当时,重庆的定点屠宰场多达1308家,竞争非常激烈。

  一名业内人士说,当时的定点屠宰场有很多弊端:加工企业规模小,多以手工屠宰为主,为数不多的机械化屠场设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肉食品的卫生、检疫等安全得不到保证。

  重庆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多次提出,要求减少各区的定点屠宰机构。

  王天伦也注意到这一现象。

  36岁的他上书重庆市市长王鸿举,提出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建议,并表示欲投资2亿余元,从德国引进设备组建肉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

  2003年5月23日,王鸿举给当时重庆分管农业、科技、流通的三个副市长陈光国、童小平、谢小军批示:“请你们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予以支持。”

  同年6月15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还和王天伦签署了一份合同。

  合同协定,大渡口区政府同意将建桥工业园一块面积为13.3万平方米(约200亩)的国有土地出让给永红公司作为项目用地。综合地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农房拆迁、安置、补偿以及土地整治等各项费用)为每亩5万元,合计1000万元。出让年限为50年。

  而记者在工商局查到的资料显示,重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03年7月18日,对上述土地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824.02万元。

  王天伦只用了3个月办好所有手续。在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手续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工商局给他发放了营业副本。

  2003年7月15日,今普公司正式成立。王天伦将永红公司注销。

  2003年8月20日,大渡口区政府发文,批准王天伦刚刚成立的今普公司获得定点屠宰资格。

  批文称,今普公司投资1.7亿,是非常重要的放心肉工程,“根据王鸿举市长、陈光国、谢小军副市长的批示和你公司与我区的项目合作合同,经研究批复,同意你公司获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贿赂警方,护航暴力

  潘桂生不愿将生猪交由今普屠宰,王天伦手下将其打死;王天伦贿赂警方后将此事摆平

  2003年,重庆对屠宰场的整顿也在进行,一些不合格的屠宰场被关闭。

  王天伦也在以他的方式“整顿”屠宰市场。

  2003年12月,王天伦的弟弟、今普公司的股东王东明,指使两名手下教训不愿把猪送到今普屠宰的潘桂生。

  当年12月16日凌晨4时,两名埋伏在村道旁的打手,持棍棒袭击了潘桂生。次日,潘桂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摆平此案,2007年,王天伦通过朋友先后贿赂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等6名警员。

  王天伦最先找到的是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李志,为此送给李志现金10万元。

  李志收钱后,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民警周洪平帮忙了解案情,并送给周3万元。

  2007年9月11日上午,王天伦又找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智,并送给其2万元。

  杨智收钱后通过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民警,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肖英。在肖英办公室,杨智送给肖2万元。

  几天后,王天伦找到重庆劲力酒店的董事长李劲松,出资50万元让李劲松找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等人帮忙。

  李劲松找到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托他找文强帮忙摆平此事。

  之后的一晚,李劲松送给文强现金20万元,又在自己的办公室,李劲松又送给黄代强10万元。

  收取贿赂后,文强向刑警总队高层警员和办案警员施加影响,并安排办案的刑警总队一支队将该案移交给黄代强分管的三支队办理。

  黄代强收受王天伦贿赂后,不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工作,中断该案的侦查活动,导致被抓获的被告人做出有罪供述后仍然被取保候审,致使以王天伦和王东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脱法律制裁长达2年之久。

  重庆检方在起诉中称,自2004年开始,就不断有对今普公司王天伦等人涉黑并垄断猪肉市场的举报。

  起诉书中还称,王天伦安排自己的弟弟王东明和妹夫李沧海,网络了一批手下,靠着打打杀杀,控制了重庆市场70%以上的生猪供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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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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