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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联名建议重庆警方回避李庄案 建议异地接手

来源:北京晨报
2009年12月17日02:48

  “北京律师李庄造假门”追踪

  律师联名建议渝警方回避李庄案

  认为渝警方与李庄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建议异地警方接手

  晨报讯(记者 魏柏兴)昨晚,北京李方平律师告诉记者,在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后,包括他本人在内的20名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公安部提出建议书,建议公安部指定重庆市以外的警方异地管辖,调查李庄案。

  昨晚,北京律师李方平告诉记者,当天下午,由11个地区20名律师联名提出《关于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事件的律师建议书》,已经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公安部。李方平这一说法得到了杨学林等数名联名者的证实。

  “我通过媒体了解到在打黑案中存在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李方平说,在建议书中,他们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重庆打黑专项治理活动中侵害律师会见等执业权利的行为,对重庆市进行律师法实施情况检查。

  李方平还说,在另一方面,鉴于李庄是被指控唆使被告人“谎称被刑讯逼供”,而此嫌犯涉黑案又是重庆市公安局直属“打黑办”侦办,他们认为重庆市公安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理应回避。“我们建议公安部指定重庆市以外的警方异地管辖,调查李庄案。”

  昨晚,记者就此事与北京市律协取得联系,协会相关人士说,“市律协不知道此建议书一事,李方平是北京律师,但他是否通过今年年检尚不清楚。重庆调查小组还没有发回关于李庄案的消息。”市律协相关人士说,当晚,李庄所在康达律所尚未为其聘请辩护律师。

  ■相关新闻

  李庄自称无罪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在经过有关方面许可并经李庄本人同意后,记者15日在重庆市某看守所内独家采访了涉案律师李庄。

  李庄在回答记者关于他在此案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问时说:“我没罪,完全没有,我的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框架内。”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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