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昨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指,将于明年起实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标委指,15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原定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将时速高于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定义为属于机动车的电摩产品,引起巨大反响。而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将电动自行车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重量控制在40公斤以内,也被指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