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14岁少年残杀外祖母 过度溺爱终酿悲剧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8日14:25
近日,山东德州陵县境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为一名刚满14周岁少年,而受害人竟是他73岁的外祖母。
办案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回顾嫌疑人王某的成长历程,过度溺爱注定让他走上了今天的道路。
1995年11月,王某出生在陵县徽王乡王解村,父母欣喜万分,因为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还是儿子。王某享受到了同龄孩子应有的关爱,父母竭尽所能提供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一切以他为中心,逐渐养成了他自私,不能接受磨难、挫折的性格。王某父亲在他小学时意识到了一味地纵容会对他将来的成长不利,也曾严厉教育过他。但因长期在外打工,回家呆的日子少、时间短,有时训斥儿子严厉还会遭到王某母亲的阻拦,对王某的教育也是力不从心。久而久之,王某学会了寻求“巧妙”庇护,遇有困难或要钱或开家长会,便告诉母亲,因为母亲永远站在他这边。
这样,六年的小学生涯过去了,王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内的后几名,精力一直不能用在学习上,其他的事情就占据了他的心灵。上网玩游戏成了他的一大乐趣。今年上了初中后,因离家远住校,让他有了更多的时间逃学逃课,有时钻进网吧一呆就是一天。网上的自由、暴力深深地吸引、刺激着他。上网需要钱,王某从他母亲那里有时也要不到,要不到他就想到了偷。有一次,在家里偷了500元,被父母发现后狠狠地打了一顿,毕竟是孩子,皮肉痛苦让他记忆深刻,从此很惧怕挨打;有一次到大舅家串门,看到舅母的手机放在床上,便顺手偷了出来,想卖掉换钱,被发现后,就是不承认,直到说要送派出所,才害了怕,拿出手机。
俗话说,走上坡路难,走下坡路易。特别是对于王某这样的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正在形成,还不能明辨是非、原则,更容易走上歧路。
2009年12月7日上午,学校放假,次日下午才上学。因学校离外祖母家近,放了学,王某便到了徽王乡郭庄村,当晚住在外祖母家。12月8日早起来,王某想到昨天母亲给他的50元钱不小心掉了,这一周饭费没了着落,便想向外祖母要,否则让母亲知道了说不定又会嘟囔他。吃完早饭,他向外祖母陈秀珍索要钱财,与其发生争执,后恼羞成怒用被子捂住其头部压倒在炕上,随后又就地取材使用拐杖击打陈头部,等拿走被子一看,外祖母头上出血了,他又害怕父母狠狠地打他,想一做二不休,便从屋外拿来砖头敲击并用水果刀挑刺陈的右太阳穴出血部位,致陈失血过多死亡。临走时翻走了死者身上的120元钱。(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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