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规避“贷款风险”
经济适用房申购者出现“90后”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经济适用房申购者多是30岁以上市民,昨天江岸区经济适用房摇号,记者在551名申购者中发现两名“90后”申购者。房产管理部门人士说,罕见如此年轻的申购者。
根据身份证显示,两名“90后”汪某和李某都出生在1990年,此次分别申购了黄浦人家·长江明珠三室二厅二卫的D户型和E户型。江岸区房产局对两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发现两人所在家庭符合申购条件。
该局房改办工作人员说,现有规定中,只要符合四个条件,具有民事责任能力者都可登记申购经适房: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买过经适房。并没有限制申购者年龄。汪某和李某申购合规。
汪某和李某为什么不像很多家庭那样,以其父母的名义申购?有关人士分析说,低收入家庭父母由于下岗、年龄大等原因,经常会在银行贷款时通不过。百步亭经适房就出现过申购者摇中号后,因为贷款通不过而不得不放弃购房的事例。因此有的家庭为了规避“贷款风险”,改以子女的名义申购,比较容易通过贷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