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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房价再出拳 开发商拿地首付不低50%(图)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19日08:42

  开发商资金链受压→加快楼盘销售→增加住房供应

  “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第一拳已经打出。

  近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和审计署五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而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这是本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国四条”后,推出的第一个具体调控措施。

  分期缴纳地价原则上不得超一年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其中专门提到要“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

  《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指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划拨决定书中,必须明确土地出让价款、租金和划拨土地价款的总额、缴付时间和缴付方式;经依法批准后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应补缴的土地价款。对于未按规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单位或个人,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证。

  此外,通知不仅明确了开发商以后拿地后,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更要求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当期应缴土地价款(租金)也要求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期缴纳。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个城市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首付比例并无统一规定,不过大部分在20%—30%之间,远低于此次五部委通知的规定。因此该通知的实质就是全国统一并提高了拿地的首付款。

  对开发商资金链将形成压力

  一段时间以来,房价居高不下,开发商拿地热情高涨是楼市的一个典型现象。以“招保金万”四大房地产龙头企业为例,根据公开披露的消息统计,截止11月底,这四大房地产上市公司今年耗资至少680亿用以囤积土地,平均拿地成本高达5569元/平方米。保守估计,以房价是地价的两倍来计,这批土地建成商品房的售价至少会超过11000元/平方米。难怪越来越多的民众高呼买不起房了。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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