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
自称在原刑警大队大队长周延军办公室偷了33发子弹
新闻回放
东丰县的王军绰号“古巴”,他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教人员及无业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2月2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此案还涉及到原东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长林和原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周延军,二人均已另案处理。
“我本质不太好,喜欢这些玩意,本意不想杀人,但对方说要灭我家,让我断子绝孙,在打斗中将对方刺伤的。”
——昨日庭审,王军对检方指控表示属实,对检方询问涉嫌杀人的凶器为什么一直放在车内时,他这样辩称。
对于警方收缴的子弹,王军辩称,是在周延军办公室偷来的。
昨日8时,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军为首的11人涉黑案。
昨日7时30分许,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警戒线外就聚集了近百名涉案人员家属,在通过法警的安检后进入了庭审现场。8时许,庭审正式开始,记者看到庭审现场来了部分辽源市公安系统的民警维持秩序和参加庭审,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参加庭审。
庭审时间长达12个小时,从8时开庭一直审理到20时许才结束。据了解,此案将于2010年1月8日宣判。
被当地老百姓称为“古书记”的王军,非法放高利贷1000万余元,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等10宗罪被公诉。团伙其余10名成员全部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各自参与团伙犯罪涉嫌的相关罪行予以起诉。
此案除了涉及原东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长林和原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周延军、原东丰县公安局二龙派出所所长王玉忠(另案处理),还涉及到东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葛守利,东丰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办公室主任冯悦清等人也被另案处理。
据知情人透露,刘长林日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团伙恶行
不顾民警劝阻 刺死一人
东丰县建筑开发商姜显武向王军借贷70万元,约定月利5分,并由李岩峰担保,因姜显武无力偿还,王军将李岩峰起诉至法院,法院裁定将李岩峰的资产予以查封。
2009年4月28日13时许,李岩峰得知自己的资产被查封,便打电话给正在长春的王军,二人发生吵骂。王军在返回东丰县途中给于永福打电话,并让其召集人带上凶器,到东那公路东丰县出口的青龙立交桥处会合。
当日16时许,李岩峰、张凯光、纪海波3人驾车来到该处。还没等李岩峰下车,王军用警用催泪喷射器喷向李岩峰,团伙成员于永福、孙百君、李军、王晓东、刘洪春手持镐把、砍刀、狼牙棒等殴打李岩峰3人。
正在公路口处执勤的东丰县公安局民警贾玉升、林阳赶至现场制止,王军等人拒不听从,继续殴打。王军手持警用匕首向李岩峰腰部刺一刀,李倒地。王军见张凯光顺公路逃走,便指使王晓东开车去追撞,张凯光被撞倒后,王晓东又开车追撞纪海波,未果后,王军等人逃离。
李岩峰因腹腔开放性损伤、肝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张凯光、纪海波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伤。
在知悉李岩峰已死亡后,王军决定让李军、于永福、王晓东、孙百君等人投案,并指使李军为其顶罪,在无法掩盖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当晚其到东丰县公安局投案。
前妻和弟弟帮转移资产
在王军投案前,王军同母异父的弟弟宋德权在已知王军将李岩峰刺死的情况下,开车将王军从东丰县外环处接回家中。王军伙同前妻张秋菊及宋德权,将王军放高利贷的借据等书证转移到住在王军家对面的刘福运家中藏匿。
当晚,警方找到张秋菊和宋德权,做工作让王军投案,但二人明知王军藏匿地点,却加以包庇。次日,二人又将王军银行卡内的涉黑资产转移到张秋菊的银行卡内保存。
无端寻衅滋事多起
2008年8月21日20时许,王军、王晓东、李军、刘强,伙同郑庆(在逃)、“大年”(大名不详,在逃)等人在东丰县吉航海鲜酒店吃饭,遇见赵金强、薛景焕两家人在此吃饭。
因张秋菊曾说过,在王军服刑时,赵金强曾去王军家叫门欲留宿,王军想借此机会羞辱赵金强,便让李军把赵金强叫到自己的包房,并与之发生口角,薛景焕闻声赶来,王军、王晓东、刘强、李军等人将赵、薛二人打伤。王军等人离开后,赵金强、薛景焕才被家人送到医院。经鉴定,赵金强、薛景焕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此外,检方指控还有多起王军直接参与或团伙成员直接参与的寻衅滋事。
设赌抽红 敲诈勒索
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间,王军、宋德权在宋德权家设置赌局,提供赌资及赌具,并安排高扬维持秩序,纠集齐鑫磊、刘权、王亮、姜德信、丛云波(以上人员均另案处理)等20余人,利用扑克牌以“撸九”、“填大坑”等方式聚众赌博。宋德权设赌抽红营利3万余元。
春节前,宋德权在自家设置赌局时,发现参赌人员张金成作弊赢了1万余元。赌博结束后,宋德权与高扬将张金成留下殴打,敲诈勒索其5000元,宋德权分3000元,高扬分2000元。
非法持有弹药
今年4月29日,警方在王军位于东丰镇福康小区的住宅内,缴获其非法持有的六四式手枪子弹33发。
伪造公安局印章购买警用器械
今年3月,王军通过非法手段伪造了“东丰县公安局”印章一枚,并使用该印章伪造了公安机关的介绍信,购买了警用匕首和警用催泪喷射器,并于同年4月28日,使用该匕首将李岩峰杀害。次日,警方在王军的住宅内依法缴获了该印章。
今年1月,王军伪造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支行”印章一枚,并在办理车牌为“吉D41111”号轿车年审过户手续时,使用了该印章。同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在东丰县二手车市依法缴获该印章。
行贿24万 介绍贿赂10万
2007年,王军得知其因放高利贷聚敛钱财,可能被辽源市公安局查处,便找到时任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周延军(另案处理)。在周延军的安排下,王军以放高利贷为由,到东丰县公安局假意投案。周延军向时任东丰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长林(另案处理)请示后,为王军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在周延军的提议下,王军向刘长林行贿5万元。
王军在东丰县经营增福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时,为达到独家经营、垄断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目的,通过周延军找到刘长林,在刘长林的具体操作下,2007年9月3日,东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确定从2007年9月5日起,指定东丰县增福二手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为东丰县二手机动车辆评估、交易定点单位,同时相关部门不再办理审批二手机动车辆交易公司的手续。为此,王军向周延军行贿5万元,并通过周延军向刘长林行贿5万元。
2008年,王军因建筑开发商甄君拖欠其高利贷借款不能按时偿还,并得知东丰县公安局拖欠甄君的工程款22万余元,便与甄君约定,如王军从公安局要回工程款,则将此款用于偿还高利贷。在刘长林的帮助下,王军将22万余元工程款要回,王军留下7万元,并将其中5万元行贿给刘长林,其余钱款交给甄君。
2003年10月间,为帮助王萍办理调转工作,王军找到时任东丰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办公室主任冯悦清(另案处理)协商工作接收事宜,冯受其请托,同意接收并在相关手续上盖章,王军向冯悦清行贿2万元。
2004年4月,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因改革需要,对王萍等超编人员予以辞退。之后,在冯悦清的帮助下,王军被调入东丰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办公室,成为一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今年2月,王军请托东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葛守利(另案处理),帮助宋德权办理调转工作手续,葛守利帮助办理了相关人事审批手续。王军向葛守利行贿2万元。
今年年初,东丰县公安局民警王玉忠为能够顺利调整工作,在得知王军与刘长林的关系后,找到王军,想通过王军向刘长林表达自己要调整工作的想法,王军遂向刘长林转达。在调整干部时,刘长林将王玉忠任命为东丰县公安局二龙派出所所长。王玉忠通过王军,将其放在王军处用于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10万元行贿给刘长林。
本报记者 史周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