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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大民生决策须及时回应媒体“拍砖”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2日11:22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昨天下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200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2010年发展改革的初步思路》(以下简称《思路》)。

  环保拆迁等决策出台前必须公示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通过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并支持政府工作,真正达到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的目的,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有关部门制定了《规定》。《规定》提出,对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物价、市政公用设施、征地拆迁、公共安全等领域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涉及面广、依法需要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重大民生决策的拟制、审核、公示、审定四个阶段,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查论证,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还明确决策拟制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回应、谁负责”的原则,透过各种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解读决策制订的背景、目标和具体内容,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和服务,并对有关报道和网络言论及时主动予以回应。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和新闻回应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重大民生决策的公众征询和新闻回应工作是广州市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针对民众普遍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决策调整,政府主动征询公众意见,有助于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是合民心、顺民意之举。民意虽然不能完全代替政府决策,但科学合理的决策应该是在符合最广大人民意愿的基础上,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部门决策是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基础,各部门必须不断增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观念和意识。在决策前,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把广泛征求民意的过程,变成宣传发动群众达成社会共识和决策共识的过程。尤其是关系到民生的政府决策,更应该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是杜绝“拍脑袋决策”、“闭门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最有效的方式。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全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和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性舆论,要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回应。

  明年还将推出限价房

  昨日同时通过的《思路》,对全市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提出了明年的发展建议。会议提出,今年以来,广州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全面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经济回升比预想的要快,运行态势比预料的要好,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全年增长11%左右。根据《思路》,广州明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预期目标仍定为10%。

  为顺利实现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昨日的会议还提出,明年广州要注重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要重点解决好公共设施分布不均问题,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建设;要重点解决好住房问题,根据市场情况推出限价商品房,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要重点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提高职工最低收入水平和居民最低保障线水平。(记者/袁丁通讯员/鞠杨穗府研)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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