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春节想卖烟花爆竹需先培训再上岗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23日15:30
新华网西安12月23日专电(记者梁娟)西安市安监局日前发布城市建成区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发证程序,要求春节期间想做烟花爆竹生意的人必须经过培训,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据了解,销售人员培训的内容为: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典型烟花爆竹事故案例等。
另外,城市建成区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定点零售证》及“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今年西安市烟火爆竹销售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零售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周边15米范围内无明火,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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