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节能不达标建筑不得交付使用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5日10:18
为完成国家要求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省政府发布相关意见称,将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严格问责制度。开展工业能耗限额管理。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对竣工验收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实施营运车辆油耗限值准入制度,进一步推广天然气汽车和油气双燃料汽车。(记者谢佳君)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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