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遗孀诉宋大嘴侵权案引出的话题:博客注册使用人对博文真实性负责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25日14:55
人民网上海频道12月25日电 (记者包蹇)谢晋遗孀诉宋祖德、刘信达案件今天下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已宣判,宋祖德、刘信达败诉。
在该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书中,法官对于“博客文章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阐述。
判决书称,博客的性质是网络日志,是一种十分方便的个人信息发布和网络互动交流方式,博客注册人可以自由选择其博客的属性为"不公开"或"公开"。选择"不公开"属性的博客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个人日记,仅是将个人内心思想活动的记录存放到网络空间,除非博客密码为他人所知而被公开,一般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而选择以"公开"为属性的博客则具有了类似于发表文章的实际效果,能使公开的博客日记成为一种宣传工具。
涉案博客均为公开博客,且指向现实中的人和事,任何人都能点击进入相关博客查看文章内容,故博客注册使用人对博客文章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有避免使他人遭受不法侵害的义务。
若在自己所注册的博客中出现被他人冒名发表或修改而非其本意的文章,博客注册使用人也应当以修改密码、发表声明、删除有关文章,并与网络管理员联系删除链接等方式及时处置并公之于众,而不能放任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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