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少林寺“被上市”一事又有新进展,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正式揭牌后,少林寺发表了声明作出回应,指出国家曾有文件明文指出“全国重点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坚决执行僧道管庙,以庙养庙”的方针…
[说说“被上市”]
到底是谁把少林寺“卖”了
最近被炒得轰轰烈烈的“少林寺被上市”事件日前又有新的动向,日前,登封市政府全资拥有的“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与香港中旅国际投资公司共同组建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正式揭牌。今日,少林寺方面通过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向本网就“少林寺被上市”事件发来独家声明,全文如下:
对少林寺及少林寺相关问题的几点认识
少林寺,有“禅宗祖庭”、“天下第一名刹”之誉,是禅宗和少林功夫的发源地。自公元495年孝文帝为跋陀于少室山阴立寺名少林,其所传承的佛教文化历经千百年,伴随中华民族的历代变迁,对佛教中国化及与儒教、道教的融合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林寺,已不简单是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而是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的文化象征,日渐成为全球华人归属感和凝聚力、向心力的所在,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软实力的体现。从历史和民族的角度上来讲,少林寺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是要科学的、完整的予以保护的。
为此,我国在宪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基于规范和保护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自律、自养,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规章。(特约记者 龚力 本稿严禁各种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