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心区法院对“金碧文华”故意伤害案进行宣判,认定原“金碧文华”售楼部女经理饶蓉等9人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两年四个月不等,宣判现场饶蓉时不时抿着嘴。图/记者刘艳 |
女经理饶蓉庭上辩称无奈雇凶求轻判
“金碧文华”售楼部女经理雇凶砍业主案后续
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发生矛盾,售楼部女经理竟以砍伤1人给2万元的价格找人“教训”业主(详见本报9月17日A15版)。昨日,天心区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宣判,认定原“金碧文华”售楼部女经理饶蓉等9人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且均系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两年零四个月不等。
法庭上,饶蓉的辩护人认为事情的发生是因饶蓉在受到人身攻击,无法正常工作,得不到应有保护下的无奈选择,并未授意其他同案人持刀行凶。对于“并未授意其他同案人持刀行凶”的辩称,法院认为,即使业主的行为有些不妥,饶蓉雇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教训”业主也是于法不容。
本报记者龚芳柳 长沙报道
雇凶谈价,砍一人给两万
昨日10时许,离开庭还有半小时,天心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外已来了很多市民,他们都是9名被告人的家属。
一会,法官抱着厚厚的案卷走进了法庭,敲响法槌开庭。9名被告人穿着“黄马甲”,被带上被告人席。站在最右边,咬着嘴唇的是原“金碧文华”售楼部经理,现年39岁的饶蓉,她也是9名被告人中的唯一女性。检方指控这9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
2009年上半年,因小区配套设施问题,金碧文华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湖南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纠纷。
“有段时间我是接到过恐吓电话,房门也无缘无故被人乱敲。”售楼部经理饶蓉称,“8月24日他们喊了很多人来吵事,占用我们办公室,把接待台和沙发都丢到一边,还在办公室摆了麻将桌,乒乓球桌玩。”
饶蓉认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王崇连、黄文斌等人影响了他们工作,还辱骂人,便想到了找人“教训”对方。
尔后,饶蓉通过同乡宋湘军介绍,与李文辉取得联系,授意李文辉对王、黄实施报复,李先后纠集了邬晓亮、马飞等人参与报复行动。饶蓉事先还谈好价钱,砍伤一个人两万元。
踩点、拍照、戴棒球帽行凶
报复前,饶蓉带邬晓亮等人到小区进行了踩点,指认了报复对象。邬晓亮还用手机对报复对象拍了照,并将所拍的照片给其他参与报复行动的人员确认。李文辉还特地买了4把西瓜刀,4顶黑色棒球帽。而买帽子的原因,就是避免别人看到自己的长相。
8月24日下午,被告人一伙按预谋,来到小区附近旺角清粥的二楼。饶蓉说,在此处可清清楚楚看到小区王等人的动向。
李文辉指挥行动,邬晓亮、马飞备好逃跑接应车辆,由马黎骅、高晓松、侯焕光、梅敏各持一把西瓜刀,窜入金碧文华小区将被害人王崇连、黄文斌砍至轻伤后逃离现场。
而小区的视频恰恰记录了这段过程,整个行凶过程只有1分钟。事后,饶蓉付给李文辉“雇佣金”40000元。经法医鉴定,两受害者其损伤已构成轻伤。
事发后,长沙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均作出批示,天心公安分局也成立“8·24”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此案。
经过半个月的缜密侦查,9月10日,饶蓉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当场缴获了钢珠手枪和砍刀各一把。17日,宋湘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判决
9人故意伤害罪成立
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9被告人提起了公诉。10月22日,饶蓉的亲属分别与被害人王崇连、黄文斌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两受害人医药费等费近20万元。
在法庭上,饶蓉的辩护人认为本案的发生是因饶蓉在受到人身攻击,无法正常工作,得不到应有保护下的无奈选择,并未授意其他同案人持刀行凶;案发后对被害人给予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建议对饶蓉酌情从轻处罚。
而宋湘军的辩护人也认为宋湘军在本案中只起了介绍作用,且能主动投案,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也建议按从犯从轻处罚。
昨日,法官当庭宣判,饶蓉、李文辉、宋湘军等9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两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9被告人均系主犯,检察院对9被告人指控成立。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饶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李文辉、马飞、邬晓亮、马黎骅、高晓松、侯焕光、梅敏分别获刑一年零十一个月至两年零四个月;投案自首的宋湘军获有期徒刑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