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2009年1月24日,农民工邓重赵(左)领到自己3年来挣到的4万元工钱。新华社发(周科摄)
春节将至,又到讨薪时。
日前,浙江召开全省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省政府将与各地市政府签订责任状,确保农民工春节返乡前能拿到应得的血汗钱。
早些时,12月11日,江苏省和南京市分别举行了建设领域清欠动员大会,把追讨农民工工资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据悉,该省2010年“两节”期间的清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群体性讨薪的施工企业,将最高处以逐出当地建筑市场的严厉处罚……
事实上,从今年第4季度开始,一场覆盖整个长三角的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已次第展开。“高压态势下,"老赖"们已成过街老鼠。”苏浙沪皖等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异口同声对记者表示。
监察“网格化” 拨通无锡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大队长陈剑斌的电话,他正在为一起涉及80余位农民工、35万元打工钱的房地产开发商欠薪事件忙着。
“往年的经验表明,一发现企业工资发放有问题,就要及时调查、及早介入,帮企业出主意,为农民工"撑腰",从而避免拖欠情况发生。如果等到年底,农民工投诉后才去过问,解决起来就麻烦多了。”陈剑斌说。
但是,如何才能尽早发现工资发放中的问题呢?这就是今年长三角各地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的一个共同创新之处———劳动监察“网格化”。
所谓“网格化”,就是在每个乡镇、街道甚至村里,都配备劳动监察协管员,由他们对自己所辖范围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摸排。陈剑斌说,在无锡,700多名劳动监察协管员大部分是招聘的专职人员,其中还有不少应届大学毕业生。他们分布在无锡市区的各个街道,定期走访企业,向农民工了解情况,一旦有投诉,或者发现哪家单位工资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就立即反映到上级监察支队,劳动部门随即针对具体情况“提前介入”到企业协调解决。
据悉,今年以来,无锡通过协管员走访700多家重点企业,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2700多万元。
在宁波市鄞州区,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不少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倒闭企业的工资清欠问题很突出。和无锡“异曲同工”,鄞州区将劳动密集型、厂房租赁企业列入了重点排查监管对象,由乡镇劳动监察监督员和各村劳动监察协管员,分别负责规模以上企业和村内规模以下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监管,以工资发放情况为排查重点,对企业经营、负债等情况作全面了解。对排查出的濒临倒闭企业,通过企业主约谈、外围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企业真实运行情况,有效遏制了欠薪现象的出现。
互扫“门前雪” 长期以来,劳动投诉、执法一直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可谓“各人自扫门前雪。”
但是,这一“各扫门前雪”的惯例正在泛长三角地区打破。根据苏浙沪皖四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泛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委托协查办法(试行)》,今后凡是泛长三角地区户籍的劳动者,在区域内任一城市务工遭遇劳动侵权,均可向家乡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异地权益救济保护。
近年来,随着泛长三角经济联系日趋紧密,用人单位跨省跨地区经营的现象越来越多,跨省跨地区欠薪案件也随之增加。而按照属地原则,比如有安徽籍人士在江苏打工遭遇欠薪,有急事回了老家,那他仍需向江苏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这样劳动者常常因为路途遥远最终被迫放弃追讨。
“需要提醒的是,遭遇欠薪后,一定要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拖欠工资的有效证据;还要记住,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的法定有效期是两年。”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负责人沈长仁说。
据介绍,协查办法保障了追讨欠薪的时效性。按规定,一般案件的协查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案件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共享“黑名单” 经过多年努力,泛长三角三省一市已经基本建立起一套严密的欠薪防控体系。
网越织越密。今年第3季度,江苏省清欠办发出通知,将江苏江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世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绿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4家欠薪施工企业,处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
处罚不可谓不重。而今,根据泛长三角三省一市监察机构建立的对区域内同一单位异地用工情况的通报制度,上述企业面对的将不只是江苏省内市场的禁入———上了“黑名单”,不仅长三角内劳动保障部门都知道,还将在当地省级媒体、省级信用网络曝光。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将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这也就意味着,只要上了“黑名单”,在整个泛长三角都将难以容身!
江苏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透露,江苏省内一家知名建筑公司2008年拖欠农民工工资200多万元,经多次督促清欠无效后,今年4月,南京市几个相关部门联合对它发出了“暂停投标”通知书,并上网发布。半年来,这家公司损失惨重。他们不仅在南京接不到工程,而且因为拖欠行为网上公布,在外地也接不到工程。“这就是拖欠农民工兄弟血汗钱的代价。”苏州市吴中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李强说。(记者吴长亮杨健)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