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样式 黄巍俊 摄 |
广东昨起为外来工换发“广东省居住证”
外来工换领居住证年内计划完成九成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尹安学,通讯员张雷、孙全忠报道:昨天,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同时举行仪式,为外来工换发“广东省居住证”。不过,对于“五年入学七年入户”的具体情况,接受咨询的民警也不知情。
昨天上午10时5分,在广州人民公园,广东省及广州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首发仪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介绍,外来工领取居住证可以凭原暂住证就近办理,以后将逐步扩大办证点。按计划,今年,广东将确保九成外来工换领新证。
昨天,在人民公园咨询现场,很多外来工最关心的还是“五年入学七年入户”问题。早在7年前就在广州办了暂住证的吴女士说,她一直住在同一个地方,在同一个公司上班,有社保,能不能尽快入户?对此,民警告诉她,《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定的规定是针对全省,各地将根据具体实际再定细则。吴女士又向广州市公安局摊位咨询,民警只是告诉她,能否入户,要根据广州具体的“总量控制”来确定,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
对很多在广东打工的年轻父母来讲,《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的“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特别诱人。不过,很多人疑惑:连续居住是指连续居住在同一个城市还是同一条街道?假如指定在某一条街道,那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就很少了;假如是同一个城市,那外来工的子女将如何安排就读的学校?
问答居住证
问:居住证与身份证有什么区别?
答: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身份证件,其作用是证明公民的身份和户籍;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其作用是证明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在我省的居住情况。
问: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广东享有哪些权益和公共服务?
答:除了享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诸如参加社保、享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之外,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1)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2)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3)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4)居住地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问:“暂住”年限如何连续计算?
答:已经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流动人口办理行政管理业务需要证明居住期限的,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居住期限以其本人持有的暂住证为准,2010年1月1日之后的居住期限以公安机关记载的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时间为准。已经办理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2010年1月1日起可免费换领居住证。
问:到哪里办理居住证?
答:公安派出所和经公安机关授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都可以办理居住等级和居住证。目前,我省部分地方设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但也有一些地方还没有设立。在一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可能也会因为系统对接或其他技术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不具备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条件,所以还要到派出所办理。
问:用工单位可以集体申报居住证吗?
答:可以。用工单位可以组织员工填写相关表格,邀请照相馆上门照相,统一收集相关材料,送给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统一登记、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