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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溪广场非法吸金案案款7号开始在北京发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1月04日18:24
  中广网1月4日消息(记者陈俊杰)备受关注的碧溪广场非法吸收存款案又有新进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发布公告,称这起“国内最大的产权投资陷阱”案的案款发放工作将在北京展开,从1月7号起至15号,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可持有关购买证明到北京市的19家法院领取受害款。

  2002年12月至2005年间,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支付高额回报、无风险投资等条件为名,隐瞒碧溪家居广场部分楼层被抵押给银行的事实,将碧溪家居广场部分楼层向社会公众出售,非法吸收5000多人的资金共计7.6亿多元。

  2008年10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判处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宝平等人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碧溪案的受害人遍及北京、广东、广西、吉林、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案件被曝光后,所有投资者不但获得收益,本金也无法追回,如何追回受害人资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受害人寄希望于通过拍卖等渠道获得赔偿。

  去年8月,法院曾经面向社会进行第一次拍卖,但不幸流拍。去年的11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第二次拍卖,碧溪家居广场房屋产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被以12.5亿元拍卖。北京高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拍卖所得价款将用于发还受害群众。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4号发布的公告让受害人见到了获赔的希望,公告宣布案件的受害人可在1月7号至15号的工作时间,带着有效证件和购买凭证到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及18家区县法院登记领取受害款。

  法院特地提醒受害人,这次案款发放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受害人,而且案款发还的数额以购买商铺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基础。法院另外还表示,不同受害人领取案款的时间不同,不同省市受害人领取案款的法院也不同。建议受害人在领取之前先登陆北京法院网查看详细情况。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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