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26万多
挪用公款20万元粮库会计一审被判18年
本报讯(记者 史周) 利用职权,虚开近24万元发票入账报销,重复报销运费2万余元,挪用公款20万元帮自己还债,九台市第五粮库的会计钱某胆子真不小。近日,他因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今年50岁的钱某2000年时受九台市粮食局委派,到九台市第五粮库担任会计工作。2008年7月,审计部门到该粮库查账,发现钱某有违法犯罪行为。当年8月23日,钱某因涉嫌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抓。
一审法院查明,2006年至2008年8月,钱某在九台市某商店为单位购买物品开完发票后,又让该商店经营者吕某虚开了3张总金额为23.98万元的发票。而后,钱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这3张票据入账核销,并将此款贪污。2008年8月,钱某又利用职务之便,重复报销粮库运费2.05万元,此款也被其贪污。
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钱某在董某处借款20万元,用于自家生意资金周转。2007年2月,钱某利用管理本单位收粮款之便,擅自挪用公款20万元,用于偿还借款。
一审法院以钱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