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上市”凸显传统与发展之争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06日13:25
在刚刚过去的岁末,嵩山少林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进入12月后,有关“少林寺上市”的传闻就屡见讨论。2009年12月27日,登封市政府与香港中旅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确定成立合资公司,新成立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一方是登封市政府全资拥有的“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电瓶车、旅游汽车等经营性资产和部分现金占49%的股份,另一方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占51%的股份。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新公司拟定于2011年上市。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轩然大波。民众对少林寺“该不该上市”以及“能不能上市”进行了热烈讨论,“利用中国传统文化去股市圈钱”是被网友诟病最多的,有专家学者表示此举少林寺的无形资产将受到严重影响,对传统文化未来走向表示担忧,有少林寺众僧打出“捍卫少林寺完整传承,抵制肢解瓜分少林遗产”的口号表示抗议,一时议论纷纷、传闻甚众。
2009年的最后一天,郑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登封市长郑福林强调,少林寺、中岳庙、嵩阳书院等宗教、文物等资产不纳入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并表示合资公司成立后将做到“三个确保”和“四个不变”,以保持宗教、文物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景区公共文化资源的公共性与公益性。
但争议并未就此平息……
少林寺和少林景区概念不同
知名旅游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认为,有争议很正常,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公众并不了解全部情况。
广东中旅新闻发言人王坚也提到,少林寺和少林景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现在纳入合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未来可能上市运作的,是嵩山少林景区的交通、酒店、索道等固定资产投资,未来也有可能新建其他更多旅游设施等。公众担心的“上市后少林寺门票涨价问题”其实并不存在,他介绍说,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企业不能经营宗教财产,类似少林寺之类的宗教景区门票收入不可能纳入上市公司。此外,所谓“贱卖国有资产”的指控更是无从谈起,“包括少林寺、少林景区都是属于国家所有,港中旅也是国有企业,现在只是转移部分经营权交由合资公司托管,所有权还是在国家。”
并不存在消费“少林寺”品牌
不少人认为,即便合资公司不包括少林寺,但仍有利用“少林寺”知名度进行商业运作的嫌疑。证据是,尊为五岳之首中岳的嵩山,知名度远不及少林寺高,更多是借助少林寺才为人所知,少林寺成为嵩山的“一枝独秀”,其他景观和历史遗存,甚至嵩山本身都在少林寺过于耀眼的光环下显得暗淡许多,登封市一直想改变这种局面,2008年底,河南省决定设立8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登封位列其中,对嵩山的规划时要建成“中华文化圣山,世界功夫之都”。
王坚澄清此番合作并不是将少林品牌据为己有,港中旅作为国资委管辖下的大型央企,将严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合理的经营与开发。刘思敏则认为合资公司无可非议,并不是消费“少林寺”品牌。“首先少林寺不是商业机构,也不是企业,它不是一个商业品牌,并不构成侵权之说。少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也是嵩山景区整体的一部分,推广嵩山文化,也就是推广少林文化,反之亦然。之于公司名以及未来实际的运作,肯定有搭车之嫌,毕竟少林文化已经声名在外,但不至于到"消费"或者"借机炒作"这么严重。”
-前景
或探索出景区市场运营新路
刘思敏认为港中旅与登封市政府合资共同管理嵩山少林景区“完全没有可大惊小怪的”。他分析说,目前的景区景点可以分为三类,属于全人类共同遗产、有共同价值的公益性景区,比如少林寺、黄山等,其次是迪士尼等完全市场运作的景区,第三类是占有公共资源但又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半市场性半公益景区。
在现有国情之下,对于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公益性景区,国家有心无力,于是将责任托管给地方政府,开发、维护由所在地政府承担,有投入就要收费。而理想状态下,公益性景区是不应该收费的。刘思敏认为美国的国家公园制度是值得我国借鉴的,对于公益性景区的投入,由政府承担主要、企业财团赞助、公民自愿参与,但在现实国情短期内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托管的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作经营是合理的尝试,能够丰富当地的旅游产品,形成更为完善的旅游产业链,增加地方吸引力和盈利点,能从其他方式获取回报,那国家景区恢复原本的公益性就不再是问题,“我相信未来少林寺不收门票是必然趋势。”
-发展
市场化过程
是把“双刃剑”
在中国传统的武侠文化中,千百年前少林就有了武林圣地的地位,并通过古代的正史、野史、传奇、话本各种艺术形式被记录下来。1982年,电影《少林寺》风靡一时,把少林寺这座千年古刹重新推到了人们的面前。之后,在各种文学、影视作品的不断烘托渲染下,功夫超越嵩山少林的禅宗本色,成了少林乃至中国的形象代表之一。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以及强力的推广,少林寺和以功夫为代表的少林文化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中国传统文化品牌。
在这次上市风波中,民众意见反弹得比较厉害的问题之一,就是将少林文化发展为产业,是否会影响传统本身的继承和发展,普遍表示对传统文化未来的走向表示担忧。另据媒体报道,少林功夫以及嵩山历史建筑群正在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对传统民族文化的精华如何保护性地开发,不仅是少林,也是目前国内众多世遗以及正在申遗的景区景点所面临的问题。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钟晓毅表示,市场化过程是把双刃剑。文化和旅游素来密不可分,文化才是发展旅游的提升器和核心竞争力,但目前旅游文化品牌如何在市场大潮中保护自己独有的内涵,是相当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广东省内也有多项世界文化遗产以及准备申请世遗的项目,她透露正在配合省委做相关方面的课题研究,力图寻找出解决发展与保护的合理平衡。
“企业管理并不是破坏传统的原罪”,刘思敏强调要摒弃“国有优越论”,政府与企业联合经营景区的方式只是一种工具,工具本身是中立的,到底是否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完全看之后这个合资企业运作管理的做法,他表示相信企业会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行商业运作,“能够筹集资金,将景区发展得更加完善”,他同时建议政府需要加强监管。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发展。”王坚从旅游业界的角度分析,以这次的事件为例,认为合资公司在对嵩山少林进行旅游开发之前,首先要明确它的核心价值在于少林文化,并深入发掘、扩大这种文化内涵,对开发项目进行整体规划,统一包装,延续风格,在此基础上开发设计带有少林文化韵味的旅游项目,“比如对少林传统医药进行包装,开发疗养、药膳等,或是在嵩山修建禅文化的、传统风格的度假酒店,等等,类似这些能够在保持传统的前提下对嵩山少林进行可持续性发展的项目才是适合的。”(钱玮珏)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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