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98件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07日10:53
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记者常红唐述权)今天,2010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做工作报告。李学举强调,要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目前,民政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已达98件,其中直接规范各项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就有88件。
李学举指出,要充分认识民政法制工作的现状和重要性。目前,民政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已达98件,其中直接规范各项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就有88件。通过制定和实施民政法律法规,我们实现了临时救济向法定救助的转变,实现了五保对象由集体供养向国家保障的转变,实现了流浪乞讨人员由强制收容向救助管理的转变,实现了婚姻登记由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建立和完善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幅度提高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保障水平。通过制定实施民政法律法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发展、行政区划管理以及殡葬、收养登记等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基础,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民政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更加自觉,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局面初步形成。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日益明确,工作布局日趋合理,政府投入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所有这些都为民政事业的大发展、大作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李学举认为,随着形势发展和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化,涉及民政主要业务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与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不完全适应的矛盾日益突显,反映在民政法制工作上,也存在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等现象。
李学举认为,当前,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势在必行,机遇前所未有,困难依然存在。
一方面,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国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立法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民政部门及时推动将大量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社会还在发生深刻变化,处于各种矛盾多发时期,依法调整利益关系难度很大,加上民政法律法规确定的利益主体大都是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制约因素多,协调任务重,法制工作的推进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开创民政法制工作新局面,从根本上保障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对各级民政部门的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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