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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不服信访结果可开“答辩会”为全国首例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1月08日10:40
  中广网沈阳1月8日消息(记者徐志强)一些老上访户之所以一再上访,是因为对信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服,沈阳市信访局在全国率先推出终结信访公开评议办法,就是以“答辩会”的形式,请信访群众与专业人士当面阐述理由,其过程和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

  《沈阳市终结信访事项公开评议暂行办法》由沈阳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1月7日起实施,昨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市信访大厅副主任、市信访局副局长张雅书就此项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今后,沈阳市的信访工作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自2008年以来,全市解决了1.3万起信访积案,但仍然有一些信访事项特别是经过终结案件的信访人没有彻底息访。公开评议终结信访事项,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民主监督作用,检验信访事项责任主体的办案质量,检验信访部门协调工作能力,检验监督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和缺失,以便进行补救或纠正,保护信访人的利益,也可以让一些无理访信访人心服口服地息访。经过梳理,全市现有328件此类案件,而其中仍然继续上访的占到10%左右,这些多数为老访户。在出台该办法前信访部门对一些老上访户征求意见,有的当事人表示:如果在评议会上,方方面面专家都认为我错了,我当场息访。

  公开评议除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心理专家、信访人居住地社区负责人等外,还要请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参加公开评议会,同时,还有新闻媒体等公众舆论监督,过程和结果都在媒体上公布。信访事项如具备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公开评议:1.已经走完信访事项三级终结程序,不同意复核意见的信访事项继续上访的;2.没有履行信访三级终结程序,但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及以上组织认定不予支持的信访事项继续上访的;3.信访人已同意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并作出息访保证承诺,又就同一信访事项再次上访的。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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